
不是逮捕就會被判刑。 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采取的一種手段,所以還是要看具體案情。 建議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
刑拘后不一定會判刑。刑拘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后,如果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后,公訴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
刑拘后不一定會判刑。刑拘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后,如果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后,公訴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

批準逮捕后,公安至少有兩個月的偵查期限;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檢查院有一個至一個半月的審查時間,在這個期間內可能退回公安補充偵查,一次一個月,最多二次,公訴到法院后,一般二至三個月內審結案件,部分案件可能會延長。
首先,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以后,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的話,必須立即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如果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以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其次,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
刑事拘留轉逮捕,一般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逮捕人家屬。 法律依據: 《刑訴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
刑事拘留轉逮捕,一般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逮捕人家屬。 法律依據: 《刑訴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 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
按相關法律規定,刑拘轉逮捕,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
從被羈押之日起計算,最長三十七天之內決定是否逮捕。 《刑訴法》規定逮捕審批期限: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羈押(一般指刑事拘留)后,應該至少在30天內向檢察院提請批捕 《刑事訴訟法》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
刑事拘留快30天,沒有批捕也是造成,刑事拘留不超過37天。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
1.《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