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訴訟與代表人訴訟的區別 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或雙方為兩人以上的訴訟。共同訴訟屬于訴的主體的合并。一般將共同訴訟分為普通共同訴訟和必要共同訴訟。 代表人訴訟是共同訴訟的一種,只是由于人數眾多,法律要求推舉代表人參加訴訟,以便程序的進行。訴訟代表人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確定的代表人訴訟中的重要概念。訴訟代表人,是指在代表人訴訟中由人數眾多的一方當事人推選出來,代表該方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構成代表人訴訟的條件是: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一般指10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種類(......
訴訟和非訴訟的區別: 一、含義不同 訴訟:訴訟,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形式。是一種法律行動,分為民事和刑事兩類,前者原訴人是受害者當事人,因為有未可解決的爭議,所以訴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當局控告疑犯。 非訴訟:非訴訟就是法律事務。法律事務,就廣義而言,非訴訟法律事務是訴訟法律事務的對稱。從其性質和辦理方式理解,非訴訟法律事務具有兩種含義: 二、特征不同 訴訟:中國大陸的訴訟程序一般實行兩審終審制度(注意用詞變化,兩審不等于二審),分為一審和二審,......
執行異議之訴和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區別執行異議之訴涉及執行程序中,是對執行標的物有異議。第三人撤銷之訴,是民事訴訟中,對法院判決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載標的物有異議,申請撤銷。兩種訴的申請階段不同。第三人撤銷之訴,即為第三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6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

律師與訴訟代理人的區別: 1、二者概念定義不同 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在法律規定內或者當事人授予的權限范圍內代理實施訴訟行為,接受訴訟行為的人。 律師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
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程序中,公民、企業、法人可以委托律師代理訴訟,這是代理律師。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公民、團體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出庭為犯罪嫌疑人辯護,這是辯護律師。 區別就是案件性質不同。
在執法過程中,對違法者進行處罰時,常有執法人員混淆罰款和罰金,把二者當成一回事,從而影響了執法的準確性。其實,二者是有區別的。罰款和罰金都是國家機關強制違法行為者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現金的處罰方法,但兩者存在以下區別:1、法律性質...
共同訴訟制度,在代表人訴訟中,人數眾多一方當事人只要推選出訴訟代表人,即可不必親自參加訴訟,而共同訴訟人必須親自參加訴訟; 共同訴訟制度與訴訟代表人制度有哪些區別共同訴訟制度與訴訟代表人制度有哪些區別 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目前,我國實體法上尚未對惡意訴訟侵權進行規定。從大的范圍來說,惡意訴訟侵權屬于一般侵權,但又與一般侵權在構成要件有所區別,它不僅要求侵權人主觀上具有過錯,而且要求侵權人的動機是惡意的,即其提起訴訟的動機不正當。故,成立惡意訴訟侵權的構成要件...
您好,律師依照執業證的分類可分成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社會律師。依照職能可分為訴訟律師、非訴訟律師。如果依據專業可分為離婚、刑事辯護、債權債務等 ...
合并審理的情形 合并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訴訟合并在一個訴訟程序中進行審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簡化訴訟程序,實現訴訟經濟,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間的矛盾。根據《行訴法解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 1.兩個...
(一)反訴制度的歷史沿革和我國的立法現狀 反訴作為一項古老的法律制度,經歷了一個較長的發展變化和逐漸完善的過程。 與其他一些國家特別是大陸法系國家相比,我國反訴制度的立法比較薄弱,現行民事訴訟法中涉及反訴的內容總共只有三個條文。這三條規定...
目前,我國實體法上尚未對惡意訴訟侵權進行規定。從大的范圍來說,惡意訴訟侵權屬于一般侵權,但又與一般侵權在構成要件有所區別,它不僅要求侵權人主觀上具有過錯,而且要求侵權人的動機是惡意的,即其提起訴訟的動機不正當。故,成立惡意訴訟侵權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