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1個月。 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仍不能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共計可以達到5個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對上述四類案件中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偵查羈押期限最長可以到達7......
刑事拘留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刑事拘留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

刑事拘留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
公安、檢察偵查期間,也就是刑事拘留期間,律師會見需辦案機關同意,且派員陪同。所以,法律雖未規定律師能會見幾次,或一次時間多久,但律師要辦理完同意及陪同人員協調(人家也得有時間才行)手續,很費周折。
很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的第33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是有權委托辯護人的。 在這里值得關注的是在偵查階段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那么刑事拘留期間是可以請律師的,而且越早聘請律師將會對犯罪嫌疑人越...
被刑事拘留5天的人,若聘請了律師,律師可以根據修改后的《律師法》 與被刑事拘留的人見面。 《律師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
公安局偵查階段,辯護律師能多次會見嫌疑人,沒有次數上的限制。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
被刑事拘留5天的人,若聘請了律師,律師可以根據修改后的《律師法》 與被刑事拘留的人見面。《律師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
拘留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4日,特殊情況最長37天。不可能有三個月的拘留法律沒有對律師會見次數的限制。如果沒有新的情況需要和犯罪罪嫌疑人核實不需再次會見逮捕的一般情況下最長期限是三個月但是有特殊情況經省級檢察機關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延長2...
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法律沒有對會見時間進行限制。 律師一般在了解完案情后就結束會見。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就可以聘請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
刑事拘留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