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楊洋訴“@顧年時”名譽權糾紛案代理律師微博發布案件情況說明,楊洋訴微博賬號“顧年時”名譽權糾紛已在北京海淀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楊洋勝訴。
法院同時宣判,被告需向楊洋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2016年12月11日,微博賬號“@顧年時”的用戶趙某以其微博賬號發布題為“楊洋、楊洋團隊及楊洋粉絲做的極品事情”的長篇微博,通過虛構事實、斷章取義及侮辱性的言辭,對楊洋進行了惡意侮辱及誹謗。
本團隊在接到楊洋經紀公司的委托之后,展開了必要的調研、取證及法律論證,認為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對楊洋的名譽權的嚴重侵犯,并依法將趙某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趙某所發表的文章歪曲事實,使用大量侮辱性描述攻擊和貶低原告,其行為具有主觀過錯,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因此,應承擔向原告楊洋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楊洋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0,000元的法律責任。
希望各位網友嚴肅對待自己的網絡言論,基于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依法規范言行,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避免構成對他人的侵權。
內容來源于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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