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子管轄的問題】 對于繼承案件,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這就是說,繼承遺產的民事官司,當事人要到被繼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到主要遺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這是法律規定的專屬管轄,即當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起訴,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還有級別管轄的問題,對于繼承數額超過當地法院關于級別管轄規定的,應該到符合級別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訴訟請求的問題】 1、明確訴訟......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繼承案中涉及不動產的按繼承案處理,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財產,應平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就是家庭共有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如何處理家庭共有財產糾紛,具體如下:1、對非財產所有人的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而主張權利的任何請求,均不予支持。2、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人未經其他家庭成員共有人同意而私自處分家庭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其處分行為無效。3、當家庭對家庭共有財產的性質發生了爭議時,對凡不能證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關原則對該項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理。4、家......

對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財產,應平等分割。 家庭共有財產就是家庭共有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 如何處理家庭共有財產糾紛,具體如下:1、對非財產所有人的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而主張權利的任何請求,均...
請參考下列法律條文: 1【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1.自行協商copy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百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遺產。2....
你好,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家庭成員因為繼承房產而引發的糾紛。如果各方協商不成,就要通過法院進行民事調解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5653864,那么一旦發生繼承房產...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1. 自行協商copy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百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遺產。...
家庭糾紛有婆媳矛盾、夫妻矛盾、分家析產、繼承等,一般是先自己家人、找親戚朋友協商解決,不行再找居委會、村委會調解。 也可以求助于所在地的婦聯、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縣教育局等協助解決。
去遺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填寫起訴狀,{ 帶身份證 房產證 相關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然后繳納訴訟費用等待開庭
對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財產,應平等分割。 家庭共有財產就是家庭共有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 如何處理家庭共有財產糾紛,具體如下:1、對非財產所有人的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而主張權利的任何請求,均...
對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財產,應平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就是家庭共有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如何處理家庭共有財產糾紛,具體如下:1、對非財產所有人的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而主張權利的任何請求,均不予支持...
【案子管轄的問題】 對于繼承案件,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這就是說,繼承遺產的民事官司,當事人要到被繼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到主要遺產所在地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