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準進行了補充: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萬元以上......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

合同詐騙罪量刑標準: 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
若個人被騙金額超過2000元及以上,報警才給予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
屬于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并有詐騙前科或引起自殺、重傷、死亡等嚴重后果的,也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上海市認定詐騙犯罪具體數額標準作如下規定;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3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5萬元...
信用卡逾期立案的標準和量刑標準 信用卡作為現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信用工具,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然而,由于部分消費者消費觀念的改變,信用卡逾期的情況時常發生。那么,信用卡逾期立案的標準和量刑標準是什么呢?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 一...
2020年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第七十七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