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證有效期規則: 1.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 2.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3.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4.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5.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有效期分為5年、10年、20年和長期有效這四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五條規定,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四種。 1、16歲以下的,發給有效期為5年的居民身份證; 2、16周歲至2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10年的居民身份證; 3、26周歲至4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20年的居民身份證; 4、46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證件有效期限從簽發之日起計算。 例如:某人1949年9月20日出生,1984年35周歲時申領居民身份證,簽發日期為1984年12月31日,他屬于26至45周歲這一年齡段,證件有效期限屬于20年這一檔次,到2004年12月30日......
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四種。 1、16歲以下的,發給有效期為5年的居民身份證; 2、16周歲至2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10年的居民身份證; 3、26周歲至4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20年的居民身份證; 4、46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證件有效期限從簽發之日起計算。 例如:某人1949年9月20日出生,1984年35周歲時申領居民身份證,簽發日期為1984年12月31日,他屬于26至45周歲這一年齡段,證件有效期限屬于20年這一檔次,到2004年12月30日......

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應當申請換領新證,應當申請補領。法律同時規定;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換發新證,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居民身份證丟失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交回...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百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武警警官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軍隊文職干部證、軍隊離退休干部證和軍隊職工證,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往港澳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百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武警警官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軍隊文職干部證、軍隊離退休干部證和軍隊職工證,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往港澳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的條件: 1、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的條件: 1、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的條件: 1、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