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網上離婚立案流程為:
1、夫妻中的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離婚的起訴狀;
3、其法院審核起訴狀,符合起訴條件的,予以受理;
3、在受理的七日之內對其離婚案件予以立案;
4、告知當事人其已經立案的決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1、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
可以到立案所在地的網上訴訟服務中心查詢
網上訴訟服務中心開通了訴訟指導、網上立案審查、案件查詢、立案投訴四大板塊。訴訟指導板塊主要向當事人介紹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圍、審理流程、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當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法官辦案紀律等;網上立案審查是指對于應當由省法院受理的一審案件,當事人可以通過這一板塊提交起訴狀及相關材料,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省法院通知當事人到訴訟服務中心辦理立案手續;案件查詢是指當事人可以通過案件查詢密碼查詢正在審理的案件的進程;立案投訴板塊主要負責處理有關立案方面的投訴。...
需要您提供起訴狀,結婚證,夫妻感情破裂等證據。 然后通過法院網站提出立案申請,然后法官審批確定審批通過以后,會要求要求您郵寄上述書面材料到法院去。 然后法院安排術前調解,調解如果不成功安排正式開庭,經過開庭審判以后,法院作出判決。
第一是起訴,如果您有法定證據表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可挽回,那么法院就會判決您們離婚,反之,如果您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只是口說對方如果不同意,那么第1次法院都會駁回您的起訴。 整個時間持續3~6個月左右。
第一次起訴被駁回以后您必須等待6個月的冷靜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