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同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 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后,是否準予離婚,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
感情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糾紛在特殊情況下被告不出庭也可以判離婚。此時的條件是:1、法院已經依法送達了傳票傳喚被告到庭;2、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所謂正當理由,包括身體發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第二次起訴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一)原告起訴階段: 1、這個階段原告需要向法院遞交一份起訴書、副本和一些相關的證據; 2、法院會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等進行相關審查,看下受不受理,是否立案。 (二)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內...
在離婚訴訟中,對于對方不到場的情況,法官會如何處理訴訟進程的問題需要看訴訟進行到哪個階段了。如果是在離婚糾紛的第一次訴訟中第一次開庭,對方經過合理傳喚不到庭參加訴訟,那么法官可能會先休庭然后再擇期開庭,也有可能會缺席判決不準予離婚。那么如果...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不存在法定判決離婚的情形,法院是不會判離的,原告方還要再經歷6個月的等待期,才能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但被告方不受此限。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訴訟并不等于二審,而依然是要適用一審的程序,在一審審理形式有兩類:...
在法院規定的開庭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決 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后所作出的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 1.原...
第二次起訴離婚其實是跟第一次起訴離婚是差不多的,只是多了一個什么,只是多了一個一審的一個離婚判決。那么它還是需要第一個原告起訴的階段,那么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以及相關的證據。那么法院對原告提交的這個文件材料進行一個審查,作出立案的...
經傳票傳喚不去,沒有直接的法律后果。但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執行局可以直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包括凍結、劃撥存款及采取拘留、罰款等措施。
法院一審二次開庭屬于正?,F象。在法院訴訟中,經第一次開庭審理后,如果承辦法官認為第一次開庭沒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況、或認為有些證據和事實需要進一步核實調查的、或出現了新的證據需要雙方質證等情況,都可以決定進行第二次開庭,甚至第三次開庭,只要在...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當事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都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于離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宣告判決公開;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
1、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準予離婚。 2、半年后再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