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股權轉讓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直系親屬的股權贈與行為免稅。 第二,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
第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股權轉讓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直系親屬的股權贈與行為免稅。 第二,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
第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股權轉讓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直系親屬的股權贈與行為免稅。 第二,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
第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股權轉讓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直系親屬的股權贈與行為免稅。 第二,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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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股權轉讓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直系親屬的股權贈與行為免稅。 第二,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
第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股權轉讓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直系親屬的股權贈與行為免稅。 第二,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