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 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 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 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書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 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書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么在十五天上訴期......
如果真的是雙方協商,那么你們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1天就可以;如果是想通過法院調解解除婚姻關系,那么只要你去立案庭聯系法院,基本上也可以當天出調解書解除婚姻關系;但如果你們是通過起訴,按照一般的審判程序走,那么最快也得3個月左右,慢的話半年以上。既然你們雙方都自愿離婚,建議你們跟法官聯系要求盡快開庭和出判決或者調解結案 ......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書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么在十五天上訴期......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
展開全部 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復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采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 如果遇到無法協議離婚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
我國法律規定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審理期限到期后,雙方當事人同意繼續適用簡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審理期限。延長后的審理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六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你好!這個要看你們雙方是否離婚成功了,如果尚未判決離婚的話就還是存在夫妻關系的。 一、訴訟離婚程序: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
首先,分居兩年的事實如果對方不認可的話,是需要確鑿證據證明的;其次,法院受理案件,一般來講,如果適用簡易程序,是需要三個月內審結,也就是會判決下來,但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六個月內審結;第三,一般離婚案件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第一次一般會...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
【1】一審開庭,簡易程序一般3個月內審結。 【2】普通程序一般6個月內審結。 如果情況復雜,經過法院的院長批準,時間還可以延長。 【3】如果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中級法院, 一般3個月內要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時間。需要本院的院長...
一方聯系不上,那就是法院要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和應訴通知書了,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你的離婚案件應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民訴法規定的審理期限是6個月,是指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不應計算在內...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