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法官,看具體情形,如果有家暴,那么基本不需要冷靜期,法院直接就會判離婚,不過如果如果法官覺得這個家還可以過下去,也會組織調解,但是只要一方堅決,沒有一絲猶豫,基本都會判決離婚,不用冷靜期。...
離婚我們都知道是夫妻雙方之間無法再共同生活下去做出的一種選擇,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時,那么我們應該首先要了解2020婚姻法離婚條件規定有哪些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新的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 此后,我國不承認事實婚姻法律效力。因此不受法律的保護。...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
離婚我們都知道是夫妻雙方之間無法再共同生活下去做出的一種選擇,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時,那么我們應該首先要了解2020婚姻法離婚條件規定有哪些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
一、離婚法新規是什么?民法典具體對離婚作出了以下新規定:1、新增了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3、增...
離婚我們都知道是夫妻雙方之間無法再共同生活下去做出的一種選擇,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時,那么我們應該首先要了解2020婚姻法離婚條件規定有哪些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自愿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
結婚時間的長短與能否離婚無關。不論結婚多久,一方或雙方想要解除婚姻關系,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當然離婚的前提條件是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存在,如:辦理結婚登記或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是符合婚姻實質要件的時間形成于19...
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夫妻兩個人感情不和起訴離婚的,第一次法院不判決離婚后,兩個人分居超過一年后,一方再一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
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夫妻兩個人感情不和起訴離婚的,第一次法院不判決離婚后,兩個人分居超過一年后,一方再一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
民法典對于法定的離婚條件,做了兩項變革,其中最具有意義的變革是增加了第五款,第一次訴訟離婚判不離之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以下從民法典婚姻家庭篇關于訴訟離婚的條件以及與原婚姻法的區別進行分析。
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產過戶。 2、申請材料準備好后,須到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