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駁回訴訟保全申請。對情況緊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當事人不服訴訟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擴展資料 財產保全,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法院不能主動進行訴前保全,訴前保全是當事人因情況緊急,在起訴前財產向......
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駁回訴訟保全申請。對情況緊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當事人不服訴訟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擴展資料 財產保全,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法院不能主動進行訴前保全,訴前保全是當事人因情況緊急,在起訴前財產向......
法院保全即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駁回訴訟保全申請。 對情況緊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當事人不服訴訟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擴展資料: 申請: 《民事訴訟法》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
法院保全即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駁回訴訟保全申請。 對情況緊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當事人不服訴訟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擴展資料: 申請: 《民事訴訟法》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
法院保全即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
法院保全即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
1、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可能會轉移財產使案件以后難以執行或給當事人造成損害的,對方當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對其財產進行保全,禁止其財產的轉讓或責令其不能再轉讓財產的。2、實踐中,法院也可以主動裁定進行財產保全措施。3、進行財產保全,...
資產保全是指維護資產的完整,防止流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凍結等。 就是你的卡只能還不能刷了 訴訟你想多了,2000塊還不夠費用尼,銀行不傻,但是建議你還是還上,不然你的信用記錄就會進入黑名單,以后跟什么貸款都沒關系了,而且會隨著...
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駁回訴訟保...
訴訟保全擔保簡單地說是指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時法院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來保證保全錯誤時給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失有可供賠償的財物。既要保障申請人的權利也不是損害被申請人的權益。實踐中,擔保物可以是申請人以自有的財物做擔保,也可以找法院認可...
交通事故后,經法院,保全,這里指的是財產保全,在合同法里面有財產保全的解釋,就是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的財產申請保全,為了防止它的財產因為債務人某些不當的使用或者抵押之類的而失去原有的價值,影響了債權人的利益。 也就是說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擔...
在被執行期間,擔保人不可以直接提出對被擔保人(借款人)的財產進行財產保全,需要另行起訴而申請保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
一、訴訟財產保全是什么意思?訴訟財產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為保證將來的判決能得以實現,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對當事人爭議的有關財物采取臨時性強制措施的制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第101條的規定,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