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還結婚?
項某(男方),1995年出生,就讀于昆明某職業學院,1997年出生的陳某(女方),是昆明某口腔醫院的一名護士。
項某的父親在去陳某所在的口腔醫院護理牙齒時,認識了陳某,一來二去,覺得陳某還不錯,于是介紹給自己兒子認識。兩人結識后互生好感,后來確立了戀愛關系,談了幾個月的戀愛,雙方在昆明市呈貢區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
令人意外的是,才辦理完結婚登記一個小時,項某就跟陳某說要離婚。但陳某不同意,于是項某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要說這項某,95年出生,現在也有26歲了,身為一個成年人,他對自己的行為可以說是毫無責任感。在項某看來,自己和陳某其實在結婚前就已經分手,兩人感情破裂,結婚是因為女方在分手期間多次發短信騷擾和刺激他,這才草率做出了決定。
庭審中,項某還稱,他與陳某領證時,父母并不知情,他找了個借口說學校需要戶口本,才拿到去領取的結婚證。項某一直認定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因此提出離婚。他表示,結婚登記系雙方自愿,他沒有任何過錯。
陳某則認為,項某此舉存在故意騙婚行為,對自己的身心及之后的婚姻生活造成巨大影響,應依法追訴制裁項某及其父親污蔑自己的不良行為,恢復自己的未婚狀態。并要求對方賠償自己30萬元。庭審中,陳某表示不同意離婚,如果離婚,那么項某則要對自己進行賠償。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不同意離婚,其辯稱要撤銷婚姻,但直到判決之日都沒有另行提起撤銷婚姻的起訴,可以看出,兩人經過戀愛有一定的感情基礎。而且,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也沒有證據證明雙方有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
最終,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故判決駁回原告項某的訴訟請求。
法條速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對于本案中兩位主人公荒唐的做法,不少網友紛紛吐槽,希望他們不要拿婚姻當兒戲,還有人認為,應該給結婚也加上了一個冷靜期,對此,你怎么看?
第一,沒領證,你們不屬于合法夫妻,所以不存在什么離婚不離婚 第二,你們現在同居更具法律規定,不屬于非法同居。 第三,青春損失費沒有明文規定,他問你要你就給啊。 第四,女方出走是什么意思,她為什么要出走,他出走了你怎么反過來不問她拿青春損失費...
協商不成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訴,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結婚證等到法院立案大廳辦理。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夫妻離婚,如果一方堅決不離,法院會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實破裂,如果已經破裂,法院會判決準離,而感情沒有確實破裂,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一方堅決不離,不能做為判決離婚的條件。
婚姻家庭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如果是女方可以提出離婚,但是要達到以下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
最新的民法典從2021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現在不用著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冷靜期是30天,領證期間最償還能拖30天,加起來就是60天,如果直接去發院起訴離婚,走調解程序,通常不到30天就可以解決
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后,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雙方無法補辦結婚登記的,可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 第四條 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
房子婚前買的。就不會作為共同財產處理。因為有購買合同時間與領證時間再那兒放著的。起訴的話就一般法院會照顧弱者的。女方會得到一定的賠償。實在不成就起訴吧。錢沒了還可以賺。生活不如意在一起也沒意思。而且你也說了你們還年輕的。不是么。
您好,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只能通過起訴的方式進行去法院離婚。如果對方一直不同意離婚,第一次起訴可能會被法院駁回。需要等六個月,再次起訴就即可。
我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可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對此有兩種處理方法: (1)不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而由當事人雙方的親友、所在單位、群眾團體、調解委員會等部門...
相關法律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 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