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民眾往往不了解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如果檢索查詢,也只能從各大網站得到一個概念性的技術解釋。如:取保候審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看了這個解釋,我想很多人還是會很模糊。什么時間向公、檢、法哪個單位提出?逮捕前和逮捕后申請取候審的程序是什么?什么是不予羈押?什么是強制措施等?
這時,專業律師是可以幫助解答上述疑惑,可以代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可以從犯罪事實及證據的把握出發,大大提高取保候審的成功率。
取保候審的條件 1、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能夠被取保候審,取保候審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2、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之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3、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八十七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被取保候審,不僅涉及罪名、量刑、罪與非罪、犯罪事實與情節的判斷,還包括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危險性的分析,這時更需要專業律師來具體操作判斷。受理委托后律師能做些什么呢?
如何提高取保候審的成功率?把握取保候審申請的時機 按照路徑和決定機關區分,偵查階段的取保大致可以分為直保、不捕取保、捕后取保三類。直保是指偵查機關直接決定取保候審或在拘留之后主動變更為取保候審;不捕取保是指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而檢察機關沒有批準而實施的取保候審;捕后取保是指逮捕之后一定時期內,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依職權或依申請啟動審查程序,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而向辦案部門提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由辦案機關決定實施的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申請的最佳時期為偵查階段,即公安機關將案件報送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前。若能在檢察院批捕前就申請取保候審成功,可以及時解除當事人的羈押狀態。同時,若證據沒有發生重大變化,一般不會再變更強制措施為逮捕。 創造取保候審的條件 對于一般的侵犯型案件可以通過認罪認罰、主動退贓、提前繳納罰金等方式創造條件;對于有被害人的如聚眾斗毆、尋釁滋事、輕傷害等案件,可以通過談判賠償諒解創造條件。通過創造立功條件實現取保目的。 把握六類犯罪 根據刑事訴訟法關于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以下五類嫌疑人、被告人在實踐中被取保候審的概率較大。一是輕刑犯;二是非暴力犯;三是過失犯罪;四是數額不大;五是暴力犯罪中的輕傷害案件;六是特殊主體犯罪案件。
充分闡明取保候審申請理由 在申請取保候審的過程中,有可能需要運用到《取保候審申請書》、《建議不予批準逮捕意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意見書》等三種法律文書,在文書中應簡明扼要的論述申請理由。 在申請書中應當圍繞逮捕的條件闡述申請的理由,充分論證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逮捕條件,因而沒有羈押的必要;其次要結合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進行分析、論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9條規定,逮捕的條件有三: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3、采取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因此,論證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時候,也應當依次按前述三個條件來逐個考察、衡量。
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即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有權提出申請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有權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變更羈押的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辯護人是指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符合上述條件的這些人員均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向辦案的司法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司法實踐中,提出取保候審申請需要的材料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通常包括戶籍材料、結婚證等)、申請人是律師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取保候審申請書。當然,為增加能夠取保候審成功的機率,有些申請人也會附帶提交一些其他的材料,如賠償諒解材料、悔過書、求情信之類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三條規定,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制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采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第八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對未成年人取保候審,應當優先適用保證人保證。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正確面對取保候審 實踐中,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后,其本人及家屬以為萬事大吉、沒事了。其實這是錯誤的,取保候審并不意味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終結,其只是由羈押狀態改變為非羈押狀態,只是強制措施的改變而已。所以當被取保候審后,首先是要遵守《刑事訴訟法》關于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不擅自離開居住地,電話保持暢通等,若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會較大概率的被予以逮捕。其次,密切關注案件的進展,配合司法機關工作。最后,在取保候審時間達十二個月時,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此時應當解除取保候審。若司法機關未主動解除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你好 中顧網鮑毅律師為你解答 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條、第51條、第60條及其他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
你好: 適用的對象:(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
應該可以吧,這個嘛具體去找個律師問問信用卡欠款被立案期間還款后如何取保候審?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傳銷主動退臟款能辦取保候審嗎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
按實際情況,保釋金應該是指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按法律規定,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相關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根據這一規定,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機關應當在取保候審期滿后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的措施。這里法律規定采取的是應當(必須)及時解除,是為了還其人以自由;應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和有關單...
1、案件立案后會分配到具體法官,法官收到會向被起訴人發傳票,通知答辯以及被起訴人的權利義務。如果你被起訴的話,會收到答辯通知。 2、持身份證可以到所在法院大廳查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數額由辦案機關決定,最低不低于一千。只要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的, 在變更、取消強制措施時,保證金都會如數退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八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起點數額為人民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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