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包括夫妻雙方從事的一切勞動包括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所獲得的勞動所得)
2. 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一方或雙方從事的生產、經營、投資所獲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包括作品版權、專利權、商標權等)
4.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即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般包括:a.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b.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c.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雙方在財產權利上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但當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即使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也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個人財產的認定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 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個人所有的貨幣及一般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包括一方因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該種財產具有人身性質,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費用)
3.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繼承、贈與給個人為條件,所贈或所繼承物品具有鮮明的個人屬性,體現了財產所有人的真實意志)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包括個人衣物、書籍資料等極具個人屬性的財產,貴重物品和其他奢侈品除外)
5.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購置婚房的財產認定
在房價高企、而婚房又往往是結婚必備三大件之一的情況下,父母出資購買婚房逐漸成了主流趨勢,那么,由父母出資購買的婚房,房產歸屬如何確定呢?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第29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即在沒有明確規定該出資是對己方子女個人的贈與的情況下,該出資屬于對雙方的贈與)。
彩禮的認定
在中國古代的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一份由寓意喜慶的物品構成的彩禮。而這種習俗,也流傳至今。但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這種本來充滿著祝福的習俗,也逐漸變味兒了。
在現代社會,我國《民法典》第1042條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即男女雙方結婚雖為自愿,但以索取財物為一定的結婚條件,即屬于借結婚索取財物的行為,如天價彩禮,屬于違法行為,但適當的祝福性質的彩禮,是一種社會風俗。
(一)一般來說,彩禮是給與女方家庭的,這種情況下彩禮不屬于男女任何一方,而是屬于女方家庭。
(二)但也有很多時候,彩禮會直接給到女方個人,如果給付行為發生在結婚登記之前,則該彩禮屬于女方個人財產(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要求退還);如給付行為發生在結婚登記之后,則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該贈與發生在結婚登記之后,則屬于《民法典》第1062條第四項規定,在未明確是贈與個人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種觀點認為,彩禮屬于人身屬性極強的財物,應尊重自古以來的社會風俗,因此即使是在結婚登記后進行的贈與,仍應屬于女方個人的財產。本文作者支持第二種觀點。綜上,在彩禮直接給到女方個人的時候,是屬于女方個人財產的。
1.人民法院在認定離婚協議中非財產分割條款的效力時,應依法審查協議中非財產分割條款的具體內容。如果離婚協議中非財產分割條款涉及當事人自身利益的處分且當事人在訴訟中明確表示對該非財產分割條款表示反悔時,一般應認定該非財產分割條款沒有生效。2....
裁判規則 1、舉債人配偶不能證明舉債人以個人名義所欠債務并非用于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應認定涉案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孫某訴劉某、李某及安某民間借貸糾紛案 案例要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舉債,對于涉案債務是否...
導讀:1月19日,在夫妻債務糾紛新司解施行的第一天,湖南省寧鄉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了適用新司解的第一案:法院依法認定林某對其前妻周某超出日常生活所負債務不承擔責任。新司解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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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法釋〔2018〕2號,以下簡稱《解釋》),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解釋》的公布施行,對于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平衡保護債權人利益和夫妻特別是未舉債夫...
4.一方婚后用個人財產購買房屋,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個人財產的替代物,應認定為個人財產,其自然增值也屬于個人財產;一方個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人屬于經營性收入,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5.一方婚前用個人財產購買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關...
婚姻,有因房而合,也有因房而散,朋友們常說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無論怎樣,我們都必須搞清楚幾個問題,就是:你認為是你家的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到底有沒有你一半?更有可能,是你個人的房子卻能變成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卻變成個人...
來源|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編著《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06出版但由于購買的承租房屋為實行房改政策的公有房屋,該房屋的出售及其價格的計算,都受國家房改...
在夫妻財產中具體分為了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其中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分割,換言之如果認定為夫妻一方財產的話,那離婚的時候就是不能要求分割的。那通常夫妻共同財產都包括了哪些呢?下文中瑞律小編就這個問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