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債務糾紛起訴,重視擔保期間。
《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不僅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還必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擔保法》第26條規定:“連帶責任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朋滿之門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如不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那么期間后將免除保證人責任。
(二)債務糾紛起訴,申請執行的期限。
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申誚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
(三)債務糾紛起訴,重視訴訟時效。
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為此債權人要充分重視到這一點,否則時效一過,債權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
(四)債務糾紛起訴,搞好證據收集。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債權人只有憑借證據才能證明白己訴訟請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為此,在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必須重視平時文書、文件、各類合同文本、各類單據、票據、函件電報等書證的保存,也要重視物證以及電話錄音、傳真資料等視聽資料的收集。
(五)債務糾紛起訴,善于協商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實質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勸說,促成發生分歧的當事人和解達成協凋解決債務的方法。對債權人而言,法院判決與協商調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債務。因此,如債務人確有誠意。應當配合法院調解。如果債務人缺乏誠意,一心逃債,則要采取果斷措施,請求法院公正判決。
利息從借款日一直到執行日,遲延還款利息從判決生效日十日后算起,到執行日加一倍利息。1、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2、執行款不足以償付...
強制執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2)法院受理。(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遺囑繼承糾紛作出判決后,由法院對判決進行執行,法院的執行措施包括扣押、凍結、劃撥等。1、一般情況下,判決生效后,如果當事人之間能夠自動履行的,就不需要法院的介入了。但如果涉及不動產、車輛等特殊遺產的,有些地方還需...
關于分期付款買賣的興起,同時在我國此類糾紛越來越多,在實踐中,現如今分期購物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分期付款合同違約的情況也很多,發生違約的情形,首先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來主張違約金賠償。實踐中,往往雙方不能就違約賠償的金額達成一致,這個時候,就要通...
民事經濟糾紛經人民法院判決后,一方拒絕償還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人民法院調查,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中止執行,中止消失后,可以恢復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
1、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款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第二十二條規...
對于欠錢不還,想要起訴的,首先要提出申請,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別人欠錢沒有還。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
逾期90天就可以起訴你了,但看你金額了,一般銀行懶得起訴你啊,因為成本較高。但是也不能任由你逾期,一般就是催收,你不還,就找聯保戶或者保證人,如果都不還,進行資產保全也就是起訴。貸款逾期了,被起訴了,官司輸了和贏了有什么區別?逾期后會被起訴...
你好,財產保全有兩種: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要求: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
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