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
1、侵害目標隨意。精神病人暴力行為所針對的受害人是非常隨意的,受害人猝不及防。1999年夏,精神病人在丹江口市廣播局持刀擾亂辦公秩序,巡警在制止時,被精神病人刺中大腿。2002年2月27日福建永泰縣一名精神病婦女在一條渡船上突然發病,砍死砍傷14名上學途中的小學生。2004年4月29日上午,蘭州市宕昌縣秦峪鄉羊骨堆村小學竄入一名精神病人,沖進教室用菜刀將15名學生以及兩名當地農民砍成重傷。廣州市光復中路的一位精神病患者,在近3年的時間里縱火燒屋4次,經常舞刀舉棍追打路人,甚至用磨尖的鋼筋看到孕婦就捅過去。
2、報復心理極強。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對有矛盾的人不計后果、不擇手段報復,而且不達目的不罷休。1999年丹江口市土臺鄉精神病人陳某在盜竊電話機時被鄰居程某發現后,懷恨在心,已經先后5次對鄰居程某的父母、兄弟、妻女報復傷害,程某全家天天提心吊膽、苦不堪言。2003年7月18日下午2時許,寧鄉縣精神病人劉某,因懷恨黃某的父親曾送他住過精神病醫院,手持鋤頭突然打死年僅7歲的黃某。
3、人身危險性大。精神病人犯罪以兇殺為最多,他們作案的一大特點就是兇殘,且行兇的主要對象是自己的家人。在某市的18件命案中,有5件是精神病人作案。2002年2月7日凌晨4時40分許,浙江蕭山區一名精神病人拿起兩把鐵榔頭,先后砸死睡夢中的妻子、兒子和母親。2004年2月,丹江口市牛河鄉農民譚某因為家庭瑣事將親身父親殺害后,向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2004年7月10日晚,廣西柳州市職校副校長王某被患有精神病的兒子連捅兩刀,死在宿舍樓的樓道內。
4、再次危害社會的現象多。眾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出于種種原因,并沒有被送到指定的醫院強制治療,而是重新回到社會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會的現象日益增多。2004年7月1日黃陂的一名22歲的精神病人為了搶奪小孩手中的方便面,將鄰居一名6歲男童殺害。而在8年前,同樣為了一包方便面,該青年將一名7歲女童殺害。
5、受害人的權益得不到充分、及時、全面保護。例如:丹江口市土臺鄉精神病人陳某用鐵鍬將鄰居程某及其家人多次打成輕微傷后,程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法院判決后,因為陳某是精神病人不便于執行,民事賠償一直沒有到位,程某又向派出所尋求人身保護,要求將陳某繩之以法,派出所根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且本案中被害人傷情系輕微傷不構成犯罪。因此不能對精神病人陳某采取法律強制措施,精神病人陳某見無人處理,反而到派出所尋釁滋事,并且公開叫嚷要繼續報復。鄉鄰要求將其送往精神病院強制治療,但是精神病人陳某的父母生活困難,無力支付治療費用。政府籌集了費用,也無法滿足精神病人的長期治療。如果糾紛長期得不到解決,隱患得不到排除,受害人在得不到公力救濟后,會迫不得已采取自力救濟,甚至會以暴制暴,產生新的“民轉刑”案件。
6、群眾安全感低。精神病是一種特殊的疾病,患者具有正常的體力和破壞能力,但思維異常,經常出現妄想、狂想,容易做出極端的事,其中又以殺人、暴力傷害為主。男性精神病患者傷害對象具有隨意性,女性精神病患者更多地把傷害目標對準身邊的親人、朋友。曾有人對精神病人的刑事犯罪進行過統計,結果發現殺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監管的精神病患者殺1.85人,最多的殺死7人。同時,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容易反復,而大批應該被監管的精神病人在社會中生活,危及到了周圍人的安全。90%需要強制監管和治療的精神病人仍在社會上,形成巨大的隱患。只要有1個“武瘋子”,周圍的群眾就生活在被攻擊和傷害的恐懼之中,由此引發的精神病人濫殺無辜和被忍無可忍的受害人或精神病人家人殺害的慘劇也不斷上演。
一、強制醫療必須具備的條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實施暴力行為,...
強制醫療必須以犯罪為前提嗎強制醫療程序規定主要見于《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從該法條分析不難看出,...
一、精神病人需要強制醫療的情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實施暴力行為...
一、強制醫療程序的性質 按照我國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
強制醫療屬于刑事犯罪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制醫療適用的是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所以強制醫療是屬于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強制醫療不屬于刑事犯罪,強制醫療是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一種醫療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
啟動強制醫療程序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的規定,行為人如果同時滿足一下三個條件,無論家屬是否能夠或同意履行監護職責,都應入院接受強制醫療。1、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立法將強制醫療的適用對象局限于具有...
精神病人要是沒判強制醫療會釋放嗎不一定免責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可以對艾滋病人進行強制醫療嗎艾滋病不是精神病人,不需要強制醫療。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對于強制醫療案件,人民法院原則上應當開庭審理...
強制醫療過算有犯罪記錄嗎強制醫療既然是非刑事處分的訴訟方式,適用的對象就是無罪者,受到處罰的人并沒有構成刑法上的犯罪,而是基于他對社會的危害性和本身固有的人身危險性才展開必要的訴訟。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 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
強制醫療是特別程序嗎強制醫療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特別程序,如果精神病人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有再實施暴力犯罪的可能的,為了社會的穩定,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強制醫療制度。強制醫療程序規定主要見于《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第四章,該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