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協助調查可以不去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對需要協助調查的人會發出傳喚證傳喚,當事人是需要去的,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民事案件中律師的調查取證權
1、律師是經過高等教育的人,是掌握足夠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能力從法律的需要出發去尋找證據,從而避免不必要或無效的證據出現于法庭。再說律師獲得證據的思維遠比當事人的思維要寬廣。
2、律師在法庭上是維護其當事人利益的人。他因此對他的當事人有一種責任。這種責任要求律師應該為他的當事人進行證據的調查搜集工作。這是律師這一行業的要求。
3,律師在維護當事人利益的同時,是以正義與公平為價值追求的。因而一個合格的律師在調查取證中是不會進行制造偽證的違法事情的。
4,律師在社會具有一定的社會威信。對一些屬于秘密的證據資料的搜集,由律師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去進行是能夠被社會接受的。例如:認對一些關系當事人個人秘密的資料,律師在法院的認可和授權下去要求有關掌握這些秘密的單位進行必要的有效合作工作是切實可行的。
5,律師調查取證有利于其在法庭上運用證據的活動的進行。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律師對證據有了全面了解與掌握,故在法庭上能夠熟練的應用。這有利于庭審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對證據的了解使律師在法庭上能夠趨利避害,更好的為當事人進行辯護。
法院執行局找談話,如果不去,可復能會被法院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四條 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
法院執行局找談話,如果不去,可復能會被法院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四條 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
法院執行局找談話,如果不去,可復能會被法院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四條 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
法院執行局找談話,如果不去,可復能會被法院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四條 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
法院執行局找談話,如果不去,可復能會被法院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四條 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
法院執行局找談話,如果不去,可復能會被法院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四條 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
工傷單位不承認,又無法舉證的,勞動局可以單方認定工傷。單位不服的可以去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
1、法官有權在開庭前傳喚當事人做問話筆錄,即使在外地也應當配合法官,盡量回來接受問話。 2、法官對當事人問話,叫當事人陳述,是證據的一種。因為當事人對爭議事實的產生、發展和演變及發生爭議都更加了解,當事人自己的陳述,最為直接、具體、全面和系...
如果你不去,就是你放棄了辯護的權利,因此對你不利,因為你不到場,法院經相應程序后,仍可裁決
原告必須出席法庭的。原告可以聘請律師代為出庭。 原告不出席法庭的,法律規定視為原告撤訴。被告不應訴不出席法庭的,視為承認原告的訴求,法庭可以判決被告敗訴。 所以,向法院提出告訴以后,應當尊重法庭,按時出席法庭的審理,這也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