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應該想辦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應該被動的等待。但是,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隨時提出離婚。那么,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可以拒絕當事人的離婚請求。其次,在當事人拒絕對方的的離婚要求后,對方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離婚。那么,當事人只要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那么法院就不會判決雙方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于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鑒: 1、關于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于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般來說,結婚以后彩禮不退,除非雙方沒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為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但像這種婚姻存續時間較短,且是女方過錯導致的離婚,女方應該適當返還彩禮。
當初就不應該當上門女婿的,如果男方的條件比女方弱的話,這樣的婚姻不會長久的,你當初結婚或談戀愛的時候就應該想到這點,否則也會發生這樣的事
離婚后,戶口可以遷回,也可以放在原地。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
這種情況下,作為長輩也是以勸和為主吧 特別是有了孩子,更要勸他們能在一起就在一起 但是如果真的不和,要離婚,還是要待女兒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