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有權復印病歷資料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0條的規定,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自己的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門診病歷包括門診和急診的各種記錄及有關檢查報告單。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時的記錄,主要有姓名、性別、年齡等一般項目,有主訴、現病史、既往史、體格檢查等記錄,有初步診斷和治療意見等。體溫單指患者住院期間的體溫、脈搏、血壓及呼吸等的測量記錄。醫囑單位是指醫師對患者進行診查后,根據患者的病情、診斷所下達的治療和護理意見,分為長期醫囑單、臨時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是指記錄患者所接受的各種實驗室檢驗結果的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是指患者接受的X光、CT、MRI等醫學影像檢查的影像資料和結果報告單。
特殊檢查同意書是指由于病情需要必須進行某些特殊的檢查項目,尤其是有創性或較大風險的檢查項目時,經醫務人員介紹檢查的必要性和風險后,由患者或近親屬簽字的文書資料,包括檢查項目、檢查目的、風險、并發癥說明和患者或其近親屬簽字等。手術同意書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行手術治療前,醫療機構履行告知程序,包括告知手術名稱、適應癥、手術內容、風險及并發癥等,并由患者或近親屬簽字。手術及麻醉記錄單是指記錄麻醉、手術過程及相關情況的文書資料。病理資料是指穿刺活檢標本、手術標本等的病理檢查報告。護理記錄是指記錄護理過程的有關文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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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有權復印哪些病歷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0條的規定,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自己的門診、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主觀性病歷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資料也可以是復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
只有作完以下事項后再考慮其他情況決定如何維權,第一時間應作如下具體行為: 1.封存病歷2.屬于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 3.及時申請進行尸檢4.復印病歷 什么是病歷?根據《病歷管理規定》規定;病歷是指醫...
出了醫療過錯家屬如何處理1、封存病歷。法規中規定封存病歷是患方的權利,對危及患者危急患者在搶救6小時后就可要求封存病歷,《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8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書寫并妥善保管病歷資料。因搶救急危患者,未能及...
什么是主觀性病歷資料 所謂主觀性病歷資料,是指在醫療活動中醫務人員通過對患者病情發展、治療過程進行觀察、分析、討論并提出診療意見等而記錄的資料,多反映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及其診治情況的主觀認識。 像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
一、醫院醫患糾紛法律有什么 調整醫患糾紛的法律規范有:全國人大頒布的《民法通則》、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侵權責任法》。還有相關法律規范如《醫療...
在醫療訴訟中,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有人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這句話一點都不錯。如果在醫療糾紛發生后可以很好的保存證據,在訴訟中拿出擲地有聲的無可辯駁的證據,無疑將對法官采納、支持你的訴訟請求起到很大的幫助作用。那么,在醫療事故糾紛發...
一、出現死亡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患者出現死亡會不會構成醫療事故,要依據死亡是否由于醫護人員的過失造成的,如果是醫護人員過失造成的,屬于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
一、出現醫療事故需要哪些證據 證據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報告單,醫藥費清單,注射單,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死亡證明、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書寫并妥善保管病歷資料。 因搶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 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