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男女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女方患病無行為能力的,應當由男方起訴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
精神病,在醫學上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和其他重度喪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序。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需要設置訴訟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親屬作代理人,夫妻之間作為第一監護人并不能作為離婚訴訟的代理人。而對于間歇性精神病人,不應該剝奪他們的訴訟權利,在其清醒時,應保障其處理自己婚姻事務的權利。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所列舉了五種具體的情形是: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界定為: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住。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頒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

精神病,在醫學上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和其他重度喪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序。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
如果存在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配偶患...
一、關于疾病和身體素質與離婚的關系,《婚姻法》中針對3種情況有相關規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的,不受此限); 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
這要看具體情況:1、如果患精神病一方婚前隱瞞病史,婚后發現而離婚不需要支付補償。 2、如果是婚后患病,夫妻有相互扶住的義務,想要離婚基本很難。但離婚給經濟補償沒有法律強制規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法院會充分考慮照顧患病一方,至于經濟補償的給...
一、關于疾病和身體素質與離婚的關系,《婚姻法》中針對3種情況有相關規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的,不受此限); 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
精神病,在醫學上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和其他重度喪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序。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
如果因男方吸毒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
精神病,在醫學上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和其他重度喪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序。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