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娘家是女人的依靠,可是母親不在,只剩下單身的父親,女兒該不該去投奔,還是要分情況。 1、父親年紀大了。自己有一棟房子,不可和其它兒女同住。離婚后片的女兒因為居無定所,回去和父親同住。未嘗不可。 平日里幫著父親洗洗涮涮。做做飯,照顧父親。 這樣的情況,即便家里還有其它親人,也不會有意見。 2、如果娘家有已婚的兄弟,而且和父親住在一起,那就別回娘家住。 婆家村就有一戶姓譚的人家,他們家城中村有六間正房,還有東西配房。 小譚婚后和父親住在一個院子。譚媽媽五十多歲就因病去世了。譚爸也沒再找。 小譚姐姐后......
帶孩子回娘家是最沒出息的事兒,實在不行就把孩子送去叫老人照顧著,你自己思想要果斷,毅然決然地走出去,找到讓自己自立自強的工作和生活,并為前途做精心的規劃...
那種覺得女兒離婚回娘家是恥辱的,一般來講都是屬于比較貧窮,并且家庭里一定不止這個姑娘一個孩子,一定會有一個兒子,這樣的人家才會覺得女兒離婚以后回娘家是丟人的事情。 若是家庭條件好一點的,那自是不可能太過于古板,家庭條件好的,就算女兒真的離婚回了娘家,需要娘家來養,在娘家住著,因為家庭條件好,所以娘家一定不會嫌棄自己的女兒,反而會心疼自己女兒的遭遇,那些家庭里父親大男子主義,并且嚴重的重男輕女,就會覺得女兒離婚了回娘家是一件丟人的事情。 在他們看來,自己的女兒是被人家退回來了,他不會心疼自己的女兒......

如果你暫時沒有地方住,可以先住在娘家如果感覺住在娘家不自由,不方便的話,你可以出去租房住。如果你有兄弟,并且兄弟結婚了,你最好不要住在娘家。
如果您是孩子的母親,應當證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證據有以下方面: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
離婚之后回娘過年,別人問你怎么回家過年呀,也可以說兩人感情不合已離婚 或者不想說巳離婚,那就婉轉地說愛人單位不放假、一個人在家過年沒意思所以回娘家過年了
我覺得女方離婚后如果帶著兒子在娘家居住,戶口可以簽回娘家的。如果帶著兒子再婚去新家庭生活了,戶口就應當再遷到所居住地去,人和戶口不應該分離。
不能,他的跟他爸媽或者他的兄和弟的戶口本上,他不能單獨立戶,因為回娘家就是娘家的人,所以不能單獨立戶
不能,他的跟他爸媽或者他的兄和弟的戶口本上,他不能單獨立戶,因為回娘家就是娘家的人,所以不能單獨立戶
妻子沒有衣服贍養公婆,婚姻自由可以直接起訴 婚后所得一人一半,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孩子一方撫養另一方承擔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