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不需要分居,樓上那位朋友的話是不對的。 有家庭暴力的話是法院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條重要標準,也是判決離婚的重要因素,建議你收集相關證據,如病歷資料,鄰居或居委會、婦聯的證詞(后兩者如果曾做過調解的話可以拿到相關證據),這樣你的離婚理由就非常充分了。限制人身自由有沒有相關證據可以證明,例如你缺勤的次數、打電話報警經歷等,如果有的話我認為更能說明問題。 不過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我認為你第一次起訴判決離婚的可能性不大,法院一定會調解要求男方下保證書不再使用家庭暴力,而且你們現在結......
您是想問:子女結婚后,父母給子女的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吧?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父母婚后給錢的性質,是屬于借款、代為保管還是贈予?不同的性質需要有相應的證據予以支撐,不同的性質也會有不同的法律后果。若無相關證據證明屬于借款或代為保管,則會被認定為贈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父母為子女婚后購買房屋及不......
到法院申請離婚. 法律有規定的,家庭暴力是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1、遇見家庭暴力一定要報警,否則對方還會連續性的有暴力行為。如果不想離婚,一定要讓居委會或者婦聯來做調解工作,給對方一個警示作用。 2、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家庭暴力屬于法定判決離婚的理由,需要先到法院立案,由法院安排開庭...
有的妻子寧愿忍受家暴也不離婚是有原因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妻子確實存在過錯,丈夫雖然對其實施了家暴,但是屬于輕微的家暴,事后不再家暴了,這種情況下,妻子選擇和好是對的。 也有的丈夫性格不好,一不合自己的心意就會毆打妻子,但是事后會對妻子認錯...
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的財產與債務原則上是一人一半,平均分配。但是一方如果出現家暴出軌等過錯行為,在分財產的時候會少分或者不分。
有的妻子寧愿忍受家暴也不離婚是有原因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妻子確實存在過錯,丈夫雖然對其實施了家暴,但是屬于輕微的家暴,事后不再家暴了,這種情況下,妻子選擇和好是對的。 也有的丈夫性格不好,一不合自己的心意就會毆打妻子,但是事后會對妻子認錯...
1, 若確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獲得孩子的可能性較大。因為暴力對孩子的成長會不好。 2 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
警方的出警記錄20天后才做是不對的。按你說的情況,對方的民事責任還是應該承擔的。你可以自行收集證據,想法院起訴。即便打人的人在出警記錄上沒承認打人,但他也未能證明你不是他打的。所以只要你自行收集的證據能證明他打了你,他就要承擔民事責任。
呵呵。領結婚證了嗎?如果沒有就是屬于非法同居,如果領了結婚證就是正經的夫妻關系,起訴到任何的法院都會支持女方的權益的。因為男方已經觸犯了婦女的權益,家庭暴力是社會公德、道德乃至法律所不許的。情況嚴重的男方要蹲大牢的。 ...
1,法院的判決是根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和雙方經濟條件來判的。 2,收集證據證明他在婚姻期間有暴力,而且經常使用暴力導致感情破裂,那么你可以主張多分財產,并且可以要求過錯方損害賠償,主張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是剛剛發生暴力行為,你需要的是保留證據、立刻報警,這樣在起訴時會有利于你。如果他不想被重判,就要爭取你的諒解,你就可以在財產分配方面提條件了。 不過我覺得你們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有效的溝通方式。希望你明確一個概念: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基于撫養...
不太清楚殃及指什么? 是離婚殃及孩子么?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遠遠不及不和睦的家庭對孩子傷害大,所以離婚如果處理好,給孩子有所引導,不會殃及孩子 如果孩子隨父親,可能孩子會是出氣筒,也可能父親失去家庭反而照顧好孩子,這就不好說了。 離婚至少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