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據此,當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拒不執行的這方有可能會被法院執行拘留、罰款等。 其實離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長行使對孩子的探望權是家長的權力,對孩子的成長也是有好處的,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應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視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視的權利。 該條規定就是探視權行使以及探視權受限的法律依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 但在現實生活中,探視權案件......
離婚后一方不讓探望孩子不合法,原因如下:第一,離婚不讓探視孩子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對于這個問題父母雙方應該進行協商。畢竟,父母都應當為孩子的幸福著想,離婚不讓見孩子、不讓探望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了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感情,對孩子的成長不利。第二,如果夫妻一方堅持離婚不讓探望孩子,那么我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對探望權的行使方式、行使時間做出判決,并且要求夫妻雙方協助執行。在法院就探望權做出判決的情況下,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讓見孩子、不讓探視孩子,我們......

首先,這個看雙方的相處關系還有孩子的生長環境,其次就是孩子的年紀 越是小分開,那么孩子的認識越是容易改變,如果母親后面也接觸少,那么不認的可能最大。 其次,你所謂的認,是承認,還是認作,這個是不一樣的 簡單的說,孩子需要一個叫做母親的存在,...
一個完整的幸福家庭是孩子成長的優異環境,家庭破裂對孩子來說是種傷害一種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傷害,他們渴望家庭的溫暖,就算父母其中一方做的無微不至也達不到孩子想要 的那種家的感覺。。父母離婚也許是必然的但應該盡量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
你的年紀不大吧 我想在25 26歲左右 男方的意思我看是打算要離婚 但你好像還有些猶豫 這樣的男人不要猶豫就離了吧 不會心疼你的 如果有條件我建議你要孩子 他的這些做法可見不是理智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孩子給他對孩子也不太好 孩子還小判給你的概...
男方家庭嚴重的侵犯了女方的權益,女方絕對有權利看望自己的兒女,而且得知男方對孩子未來有所影響時,可以起訴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太想孩子時可以跟前夫商量一下(不讓前公公、婆婆知道的前提下),讓他看在以前的情分上讓她跟孩子見上一...
一個完整的幸福家庭是孩子成長的優異環境,家庭破裂對孩子來說是種傷害一種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傷害,他們渴望家庭的溫暖,就算父母其中一方做的無微不至也達不到孩子想要 的那種家的感覺。。父母離婚也許是必然的但應該盡量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
當然要經常看孩子了,夫妻關系不存在了,和孩子的感情斷不了,那是自己的骨肉啊。總要想辦法多看看的。而且離婚本身對孩子就是個傷害,就更不能讓孩子感覺缺少父愛或者母愛了。
是個人都有感情的,不過需要距離,那他不光不在乎孩子,經常把孩子的信息一點點透露給他,其實這樣做無所謂,你們越表現的不在乎他他越想你們。要不就是第二種情況,他天天沉迷于新歡,他連他家人比如父母,也都不會在乎的。所以說你放寬心吧,既然選擇了離婚...
您好,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