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離婚吧!兩個小孩可以自己帶一個男方帶一個。通常男孩會判給女方。女孩會判給男方。真佩服你有兩個小孩了。還能有離婚的勇氣。我老婆就沒有這勇氣。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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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算重婚了,因為你和上一任老公還沒離婚,是受法律保護的,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你又和別人生了孩子,肯定是重婚,而且道德敗壞,在沒離婚的情況下又生子,是不付責任的女性,沒有一點法律意實,自己對孩子和家庭沒有一點責任感...
首先是否再要兩個小孩兒?要看您和,丈夫現在的經濟能力是否具備在撫養兩個孩子的能力?
第二,要看您和您的丈夫的身體情況和年齡是否適合再懷孕
第三,第三,如果再有兩個小孩舅,一共6個孩子,要考慮家里的房子,學區等條件包括是否有能力日常有人照顧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