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到案嫌疑人能夠申請逮捕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到案的嫌疑人是可以申請逮捕的,檢察機關接到逮捕申請后,認為符合逮捕條件的,可以批準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
被錯誤逮捕怎么賠償
首先,因為錯誤逮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需要賠償受害人。
其次,根據侵犯公民的權益不同,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如下: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
按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
1、造成身體傷害的
需要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人,并且,減少的收人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喪失能力的
需要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要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具體按以下:
(1)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
(2)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3)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死者的被扶養人還要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
需要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并且,對死者的被扶養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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