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沒離婚就離家出走后果財產怎么分割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才要對財產進行分割的,如果一方離家出走未離婚的,雙方可以在婚內協商財產歸屬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哪些財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關于是否能夠離婚: 離婚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那么可以協議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到民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訴訟離婚?! ≡谠V訟離婚的情況下,只要法官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離婚之后還會發生很多的糾紛,如果沒有將離婚協議寫清楚的話,或者雙方還有感情可能女方就會不離開,從法律上說,離婚并也辦理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你就是房屋所有權人了。女方賴著不搬離,侵害了你的財產權,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
女人動不動就離家出走?請問你自己他為什么離家出走,為什么好日子不過說明你對女人還是不夠好?他心里無助又打不起,又罵不起,只能。一走了之所以不要追究女人的過錯,你要糾正你自己。最起碼是你有錯在先。如果你要對她好,她能走嗎?
如果感情沒有破裂,可以協商一下,及時溝通恢復關系;感情破裂的,可以協商或者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自愿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
如果你沒撫養能力,或者放棄撫養權,而你老公也拒絕接收另外一個孩子的話,估計會被送去福利院,暫時由國家來養。
夫妻沒有感情了,想要離婚要首先考慮孩子的感受,假如孩子能夠安然的接受,夫妻雙方就可以離婚,重新開始新的人生。假如孩子不接受,那么千萬不可以強制讓孩子知道自己家庭破碎,否則會給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陰影,從而產生自卑,暴躁,叛逆等等情況。所以夫妻...
如果感情沒有破裂,可以協商一下,及時溝通恢復關系;感情破裂的,可以協商或者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自愿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
如果是剛剛發生暴力行為,你需要的是保留證據、立刻報警,這樣在起訴時會有利于你。如果他不想被重判,就要爭取你的諒解,你就可以在財產分配方面提條件了。 不過我覺得你們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有效的溝通方式。希望你明確一個概念: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基于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