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獲或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是相對于本擔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擔保關系的基礎上設立的[①a]。作為反擔保的對稱并為反擔保設定的前提和基礎的本擔保,是指并僅限于“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而債務人自己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則不在其列。因為債務人自己充當擔保人時,不存在可期待的追償權,自亦無從為其設立反擔保。在本擔保中,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須依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承擔擔保責任,以自己的財產代為債務之清償。代償債務后,該擔保人即成為債務人的新債權人,就其代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的債務,有權向債務人追償[①b]。正如債權人因擔憂債務人的償債能力而要求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債務的履行提供可靠的擔保一樣,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出于自身利益計,也往往會慮及其期待的追償權成為既得權后能否實現的問題,為避免或減少其追償權實現的風險,他可以根據情況事先要求債務人或債務人以外的人向其提供反擔保,以保障其承擔擔保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損失的權利的實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營風險與債務人資信狀況的欠缺或變化,不僅使得謹慎的債權人需要擔保,也使得謹慎的擔保人需要反擔保。
從本質上講,反擔保也是擔保,故其同樣具有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實現、維護交易安全的作用。作為擔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種特殊形態,反擔保的具體作用與意義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反擔保是維護擔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將來可能發生的追償權實現的有效措施。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擔保有助于本擔保關系的設立[②b]。謹慎的第三人在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尤其是在擔保人與債務并無緊密的利益關系或隸屬關系且對其承擔擔保責任后追償權能否實現懷有疑慮的情況下,往往會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這時,有無反擔保措施,即直接影響到本擔保的設定,若無反擔保,第三人可能因慮及自身利益而拒絕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現實生活中,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時,幾乎無例外地要求有反擔保,其他擔保人為減免風險而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情況也日漸增多。第三,反擔保能夠作為一種調濟手段,根據情況和需要與本擔保精微地結合,為復雜情況下擔保關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現實生活中,時常會因某種特殊情況或出于特殊的考慮,使得某一擔保的直接設定遇到一些困難或障礙,這時,即可利用反擔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與適當的本擔保相聯結,從而化解困難、克服障礙。例如債務人自己有財產可供抵押、質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盡管這種物的擔保較為可靠,但債權人出于以下某種考慮也可能不愿接受:(1)希望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能夠便捷地從保證人處獲得金錢償付;(2)避免抵押物登記或質押物運輸、保管等方面的麻煩;(3)擔擾擔保物日后處理不便,而折價給自己又無使用價值等。在這種情況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其滿意的保證擔保,再由債務人向保證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與本擔保恰當搭配、榫合聯結以滿足當事人的各種需要、維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擔保之風險。可見,反擔保的設定,固然為本不算簡單的債權債務關系及擔保關系又增加了若干鏈條與環節,使得有關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更為復雜,但反擔保決非主觀臆造的徒勞無益的繁瑣機制,而是現實經濟生活的客觀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
一、反擔保的概念 《擔保法》頒行后,通說認為:反擔保是指債務人對為自己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或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債務人應第三人的要求為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從此觀點看來反擔保是擔保之一種,債務人是反擔保關系中的擔保...
反擔保措施有哪些種類,反擔保成立的前提是什么一、反擔保措施有哪些種類1?、知識產權質押。科技企業的價值更多地體現在其擁有的無形資產上。幾年來,我們專利權,軟件產品的專有著作權,專有技術權等的質押。2?、收益權的質押,我們嘗試過的收益權有:銷...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獲或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與本擔保相比較,反擔保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1.反擔保的擔保對象不同于本擔保 本擔保的擔保對象是主合同債權...
一、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成立條件,具體如下所述: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反擔保的概念,無論是羅馬法還是近現代大陸法系或英美法系的擔保立法制度均未見記載,但在今日國際貿易...
第三方資產做反擔保方式有哪些(一)房產抵押反擔保房產抵押反擔保是被擔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產證、有完全處分權的房產抵押給保證人的一種反擔保方式。房產抵押應依法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二)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反擔保國有土...
反擔保解除需要滿足哪些條件一、反擔保解除的條件是什么?一、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二、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三、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
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
據我國《擔保法》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擔保機構對申請為其提供擔保的企業,要求申請企業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企業或個人的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擔保機構根據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