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訴訟農村土地能凍結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離婚訴訟農村土地不能凍結。在離婚訴訟中,一方隱瞞財產,另一方可以申請法官調查取證。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對方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后,法院就會查封另一方的銀行卡里的存款。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只要沒有在嫁入地享有土地承包權益,離婚后遷回原籍地,應享有村民同等權利,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離婚之后戶口遷回村里,仍然是村集體組織的一員,而土地是這個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個重要要素,成員理應獲得相應權利。 所以出現離婚婦女戶口遷回原籍...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法院不能對小產權房查封。 小產權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小產權房無法辦理房產證,居住人雖然花錢購買了房屋,但是無法辦理產證,因此也就無法確認其所有權,故法院就無法對其查封。 國土資源部曾經嚴厲地指出,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筑,違反土地管理法...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不作為的,根據其具體行為確定具體的起訴事由。 《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行政訴訟受理范圍: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
1、女人離婚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以分配土地補償款。 2、土地補償款的分配,以具有本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具有本集體戶口為準。如符合該條件,可以獲得分配;不符合該條件的,不能獲得分配。與離婚沒有必然關系。 《最高法院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糾...
信用卡逾期,銀行打電話給村委會,村委會會找你家,不過村委會就是去告訴你銀行讓你還款,以及如果不還款如何如何。欠了建行信用卡十萬,半年沒還了,建行會通過法院起訴沒收名下的房子么,房子是沒有土地證的.銀行沒有權利沒收,只是提起訴訟,討要欠款,最...
農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不能查封;房產如果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合法財產,法院可以查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
針對目前地方政府在非法征地拆遷中的做法,農民應當采取如下的對策,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土地權益:一、對地方政府采用一些招數非法強征強拆時,農民的策略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不合理,無論是地方政府怎么折騰,農民就是不簽字。只要是不簽字,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
政府機關不受理土地確權申請能不能起訴政府 政府機關不受理土地確權申請是屬于行政行為之一,公民對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通過復議或者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
對土地權屬來源不明的土地糾紛法院不會受理。沒有權屬來源的農村土地糾紛,屬于承包地的,應當申請村委會或者鄉級人民政府處理,也可以申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屬于宅基地使用權等糾紛,應當申請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