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人犯的近親屬病重,可以回家探視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看守所人犯的近親屬病重的,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九條?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親屬被刑事羈押該如何應對
在得知親屬被公安機關羈押后,應先搞清楚羈押性質,是治安拘留還是刑事拘留,是治安拘留的最長時間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應搞清楚所涉嫌的罪名。公安機關在羈押后24小時內會出具書面通知給家屬,家屬不在身邊的非滬籍者,公安機關會將書面通知掛號寄往原籍地。書面通知中會寫明羈押性質、涉嫌的罪名等內容,在搞清楚以上情況后,應盡可能的了解與案件有關的相關情況,并及時與專業人士(如律師或其它刑事法律界人士)聯系咨詢。
如對所犯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清楚且確實構成犯罪的(如打人致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則公安階段律師最多起到去看守所看望、安慰的作用,經濟條件一般的,在公安階段就不一定要聘請律師,可在檢察、法院階段再聘請律師,從辯護律師的角度來尋求從輕、減輕處罰。
對所犯案的事實不清楚的,可在公安階段聘請律師向公安機關了解所涉嫌的罪名,去看守所會見,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在了解了相關情況后再決定下一步方案。
請律師給犯人帶個話,如果是合法的,是律師的義務,如果是非法的,花多少錢都是不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
請律師給犯人帶個話,如果是合法的,是律師的義務,如果是非法的,花多少錢都是不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
請律師給犯人帶個話,如果是合法的,是律師的義務,如果是非法的,花多少錢都是不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
犯人判刑后在看守所期間沒有批準是不能探視,到監獄服刑后可以會見家人。 法律有關規定: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
請律師給犯人帶個話,如果是合法的,是律師的義務,如果是非法的,花多少錢都是不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
犯人判刑后在看守所期間沒有批準是不能探視,到監獄服刑后可以會見家人。 法律有關規定: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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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違反司法審判程序、紀律等的違法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處罰。刑事拘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三十九條 受人犯委托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在人犯接到起訴書副本后,可以與人犯會見、通信。 律師會見被羈押的人犯,須持有律師事務所(或法律顧問處)的工作證和有固定格式的專用介紹信;其他辯護人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