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權利性質出讓可以抵押嗎
權利性質出讓是不可以抵押的,可以出讓的權利為債務擔保的,要采取質押的方式進行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十五條 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guī)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九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動產質權人的權利
1、占有質物,質權人有權在債權受清償前占有質物。
2、收取孳息。
3、轉質。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為擔保自己的債務,經出質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應當在原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之內,超過的部分不具有優(yōu)先受償的效力。轉質權的效力優(yōu)于原質權。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為擔保自己的債務,在其所占有的質物上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無效。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fā)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4、處分質物并就其價金優(yōu)先受償。
5、費用支付請求權。
有請求出質人支付保管標的物之費用的權利。
6、因不能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出質人協(xié)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1、劃撥一般是針對事業(yè)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2、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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