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規定,凡是國家宣布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單位或個人,也不分任何貿易方式(對外加工裝配方式,按有關規定辦理),出口前均須申領出口許可證;非外貿經營單位或個人運往國外的貨物,不論該商品是否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一律須申領出口許可證;屬于個人隨身攜帶出境或郵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關規定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外,也都應申領出口許可證。
目前,我國執行審批并簽發出口許可證的機關為:國家外經貿部及其派駐在主要口岸的特派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計劃單列市的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實行按商品、按地區分級發證辦法。
自動進出口許可證是指國家對部分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對外貿易經營者一經向政府提出申請,即應當獲得批準,并不得附加任何其他限制條件。自動進出口許可證是對自由進出口貨物實行有效監測的手段。 我國的自動進出口許可證分為自動進口許可證和自動出口許可...
1.該企業(項目)必須是按規定程序經擁有受權的國家相當一級的政府機關批準成立(立項)的。 2.該企業(項目)必須是按相應批準的經營范圍及生產出口規模內組織出口。 3.該企業(項目)必須取得出口計劃審批部門批準的,有效的出口計劃。 4.該企...
商務部、海關總署在6月11日發布2007年第54號公告,自07年6月18日起,對銦及銦制品、鉬及鉬制品出口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符合銦、鉬出口許可證申領標準的企業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發證機構申領出口配額許可證,海關憑出口許可證辦理通關手續。...
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是指國家對屬于國家統一平衡的商品,其配額總量由國家計委、經貿委分別確定,報批國務院批準實施;其它商品配額總是由外經貿部根據上年出口實績和管理方面確定。 2002年我國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共有53種(324個海關稅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2001年12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31號公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9年3月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
進口所涉及的直接單位:海關(進出口收發貨人備案注冊登記、報關需要向國外出口商索要的資料含Packing list復印件、 發票原件、合同復印件、原產地證原件、衛生證明原件等,進口方應提供報檢申請、報關申請、中英文標簽 ),海關電子口岸(操...
商機電發[2005]6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有關企業: 為規范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