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第239條,債權人可于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或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向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期間為2年。
2、法院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0條,執行員收到申請執行書即視為受理,并應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3、確定承辦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期限規定》)第2條,人民法院立案后7日內即確定承辦人。
4、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線索通知:根據《執行期限規定》第4條、第5條,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履行義務,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
5、被執行財產的核實與調查:根據《執行期限規定》第6條,承辦人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后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至多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資產狀況的調查。
6、評估、拍賣機構遴選:《民事訴訟法》第247條,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根據《執行期限規定》第7條,我們理解,承辦人應當在完成財產線索核實和財產狀況調查10日內完成評估、拍賣機構的遴選。
7、過戶登記:根據《執行期限規定》第8條,承辦人應當在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送達協助辦理過戶登記手執行通知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解釋》)第487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如果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即將到期,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延長期限,即所謂的續封。
強制執行申請條件
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納稅人或者其他稅務當事人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稅務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稅務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賠償金,通知銀行從該稅務機關的帳戶內劃撥;
2、在規定期限內不執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稅務機關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
3、向該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5、納稅人或者其他稅務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稅務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根據相關的法律條例,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如果到期可以申請續封。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律聊網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按照通常的救濟渠道,法院在規定的限期沒有審結案件,通常首先選擇和法院溝通解決,溝通的方式可以是口頭或書面,本文附書面樣本。溝通無效的,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渠道反映:1、向同級檢察院反映。2、向本法院監察室反映。3、向上級法院反映。4、撥打123...
核心提示: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
逾期交房,業主可以起訴,要求立即交房,賠償違約金。也可以要求解除買賣合同,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但是,不能共同起訴,只能各人起訴,一個合同,或者一家單獨起訴。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
一、交通 交通交通事故起訴后一個月之內出判決書。 二、交通事故審理時限 管轄法院: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審理時限:一審法院審理交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審限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 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限規定之八:法院訴訟的時限 ...
一、財產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
法院執行期限是6個月,一般法院在收到案件時會在幾天內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找,如果被執行人實在沒有財產等,法院會在6個月內對該案作出終止本次執行程序的裁定,之后,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或是其有財產可供執行,隨時可再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2019年10月8日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9年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工作指引為規范民事訴訟保全和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防止超標的、超范圍、超時限查封,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 理財產保全案件...
1.財產保全是有時限的。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后,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夠加以執行和完成。查封...
來源 牛津法律研究 作者律師俞桂蓮 民間借貸糾紛數量不斷增加。很多當事人委托律師時都很關心,通過法院訴訟要多久能拿回欠款?正常情況下,一審三個月,二審三個月,執行三個月,中間傳遞資料一個月左右,碰上春節更長。就算一切順利,沒有碰到送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