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人格的相對獨立性。個人獨資企業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進行獨立的活動。首先,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經營實體,這種組織上的獨立性為企業具有獨立的意思表示奠定了基礎,因為只有獨立的實體才能為意思表示。其次,個人獨資企業有自己的名稱,并且必須以企業的名義進行活動。個人獨資有自己的住所,即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再次,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并不必然導致企業的解散。最后,個人獨資企業具有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能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承擔相應的責任。
2、財產的相對獨立性。企業的財產是企業得以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應當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和其它合法權益。”個人獨資企業財產由兩部分組成,即投資者的投資和企業盈利后追加。這兩部分財產在財務制度上是獨立于投資者個人其他財產的。況且,如果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具有相對獨立性和穩定性,那么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其他財產予以清償”就無法實施。但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由投資者完全支配,投資者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企業財產。在財產獨立性上,企業在不違反業主意志的情況下可以獨立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所以,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企業投資人對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
3、利益的相對獨立性。隨著個人獨資企業人格和財產的相對獨立,使個人獨資企業具有了相對獨立的利益。獨資企業的利益與出資人的個人利益在時空上有了較為顯著的劃分,尤其是獨資企業把經營積累的財產投入再生產時更為顯著。
4、責任的相對獨立性。個人獨資企業對其債務的承擔上,應先以其獨立的自身財產承擔無限責任,而不是既可由企業承擔,也可由投資人承擔。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其他財產予以清償。”可見對于企業債務,我國立法在堅持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的同時,卻改變了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的做法,采取了補充主義。這意味著,只有當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時,才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承擔責任。可見個人獨資企業和投資人己作為不同的責任主體而相分離,其責任財產也相分離。只是當一方財產不足清償時,才需以他方財產承擔補充償還責任。但在責任獨立性方面,業主仍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企業財產是個人債務保全財產的一部分,這也表現出相對性。
個人獨資企業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進行獨立的活動,個人獨資企業有自己的名稱,并且必須以企業的名義進行活動。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并不必然導致企業的解散。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的免費法律咨詢。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
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地位,即個人獨資企業的民事主體地位。民事主體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的民事主體由自然人和法人組成。但是,市場經濟主體早已呈現多元化發展的今天,存在著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眾多有別于自然人、法人的實體。 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