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官司,撤訴了,不離了,律師費是否退,可以找律師協商。一般應該可以退的,但不會全退。...
按照行業慣例是不能退的,律師一旦受理這個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關的委托手續,律師的工作已經開始了。 無論這個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結案的,判決或者調解或者撤訴,案件結果是好是壞,都不退律師費。 除非案件敗訴是由于代理律師的失誤,那么視情節嚴重程度退費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就是,案件一開始,律師就跟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好,如果案件后續撤訴律師代理費退一點,那也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師費的情況...
請了律師,立案了,但是還沒打官司,可不可以退律師費,和律師協商...

看看授權委托書,看到了那種程度了。 只要是沒有完成最終委托事項是可以退的,但要看律師的品質,如其良者,會退給你去除支出費用的余額。但惡者就不會退了,因為好容易釣上了一條魚,那能放棄呢? 根據委托事項與完成進程可以退回一部分的。
具體看你們雙方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否對撤訴條款是否進行約定,如果約定了對方撤訴,代理費退還的話,可以主張退還。 但若沒有約定,則不能主張律師事務所退還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