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證據,需要區別對待。 一、一般來說,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不能請求法院退回證據原件。 1、當事人到法院起訴,應當提供證據原件,法院判決后,原件由法院保存,向當事人出具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判決書、調解書為準。 2、法院收取證據原件后,必須妥善保管并歸檔保存,不得將原件交由當事人。如果當事人確有需要,可以至法院調取復印件,由法院加蓋驗證章。 二、但是,有些民事案件的證據,比如當事人持有的房產證、其他證件等,法院是不能收取的,應該在核對無異之后返還給當事人。 擴展資料: 當事人提交的證......
法院、檢察院以及海關是唯獨三個可以凍結劃扣的執法機關。銀行也只能配合劃扣。 追答:...
這要看查封的是什么,如果查封的只是房子,不包括其他私人物品,那么房間里的東西可以取走,如果查封的是房子包括房內其他物品,就不可以了。如果房門上貼著封條,也就意味著不能進去去取東西了 追答:...
筆跡鑒定必須用原件進行鑒定,存款人與法院做好交接手續,要求法院提供收取存款人憑證原件的清單或者證明,這個清單法院是可以提供的,然后法院可以取走原件,萬一出現原件遺失、毀損情況,法院也是要負責的。
法院如果收取了你的證據原件,是要為你開具證據清單,作為移交了證據的書面證明,但在我國司法實踐過程中,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會嚴格執行訴訟法的這一規定。你如果想要要回你的證據原件,去法院找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要回即可,但必須是開庭互相質證以后,并經過...
原告寫強制執行申請書,復印身份證、調解書,讓主審法官開生效證明,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執行案,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局即可扣劃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款項。
開庭以后,原告的證據原件不可以拿回去,必須保存在法院的卷宗中。 當然,有些證據,如身份證、房產證,以及還需要繼續治療的病歷等一類的證據原件,可以要回去。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
律師專業回答:按你的說明,有兩種情況分析:1.現在房產的房產證還是你爺爺的名字嗎?如果是,那這個房產就還屬于你爺爺的名下,雖然你們家庭內部有分家合同,但遺產的分配一定要在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后才能進行分配。所以,債權人有權要求法院查封或拍賣房產...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進行財產保全的財物清點后,加貼封條,就地封存或者易地封存。財產經有關人民法院查封后,應當妥善保管。當事人、負責保管的有關單位和個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該項財產。其他人民法院也不得將以查封的財物借口是其案件的抵押物、留...
查封當事人財產有沒有清單,沒有清單或者清單上沒有的物品都可以搬走,簡單的說,沒有貼封條或沒在法院統計之內的物品,拿走了也沒人知道這是當事人的財產。
不可以。案卷是律師基于特定身份、特定職責而取得的審判資料,不可以給家屬或其他第三人看的。 案卷是根據文件的來源、時間、內容和外形上的異同點和聯系組成的,包括案卷封面、卷內文件目錄、卷內文件、卷內備考表等幾部分。 案卷封面項目包括: ...
可以。法院可以在訴訟前凍結賬戶,但是在判決生效前或者被申請強制執行前,不能直接劃撥存款。如果劃撥,會給銀行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凍結的帳戶,在法定的時間內,經法院通知,被執行人拒不主動執行的,法院可以將凍結的賬戶上的錢劃走,然后轉給申請執行...
那要看法院查封什么東西了,如果法院只查封房屋那么房屋內的東西是可以搬走的,如果查封的是債務人所有的財產,那房屋內的東西就不可以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