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除非發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期或者中止。但即使是發生特定事由,在卷宗里也有詳細記載。 如果事情確實是法院更改開庭時間,可以持立案通知書及繳費單據,向該法院監督部門或者院長信箱反映。如果沒有答復,也可以向檢察院民事審判監督科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在出現以下的情況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費的情形有:1、原定撫育費數額已經不足以維持當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突發情況的。但是僅僅有這些條件還是不夠的,只有在另外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給付能力時,法院才會真正支持。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費時,建議去進行調查取證,證明對方的收入狀況,可以對方的單位、稅務、銀行等部門調查取證,查看工資表、個人完稅證明、銀行流水等,因為操作起來比較復雜,建議委托律師。...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
不可以更改《出生醫學證明》的名字,一經簽發就不能更改,但是當事人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常用名是可以更改的: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
不用改了。 如果是不想離婚了,直接撤訴就行了。 如果是小孩由誰撫養的方面想修改的話,直接把你的想法告訴法官即可,法官會處理的。如果最后雙方都要帶小孩或者都不想帶小孩的話,法官會綜合考慮,從有利于小孩的成長出發,作出一個判決,原、被告雙方關于...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
1、夫妻離婚后孩子由母親撫養,孩子可以改隨母親姓,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規定,改姓需要征求父親的同意,如果父親不同意,那么就不可以擅自改隨母親姓。如果已經更改了,需要更改回來隨父親姓。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不可以。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據最高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