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第一,一般只能保留基本生活費300-500元。醫保、物業等支出就不要想了,是不會給保留的;
第二,如果重新辦卡,法院已經發現,會立即重新凍結新卡,并且還會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拘留;
第三,凍結是1年。如果1年期限到了,但沒有執行完畢,法院會繼續凍結,直至執行完畢。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于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 民法通則》和《 民事訴訟法 》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準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準確定。
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法院不能將當事人的工資全額查封,應該給當事人留一部分生活費。
如果法院凍結了當事人的全部工資,當事人可以提出執行異議,要求解除一部分工資的凍結。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是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因此,法院在執行中扣被告工資,應該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被告及其所扶養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你好企業的汽車、產品、半成品、材料、設備都是可以作為財產執行的,如果有收購這個企業,那么員工的損失也會得到保障,是優先保障的。現在就是看他有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不是他說執行不了就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打官司被告輸了,但是被告沒錢給原告,被告退休金能扣完嗎?您好!不會的,賠償的原則在于賠償人的基本生活要有保障。退休金屬于基本生活資金,所以不會扣除完的發生交通事故,經法院判決7萬多,而本人無力償還,今年60歲開始領退休金,法院會不會扣掉我的養老金如果你沒有其他償還的途徑應該說法院會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