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債權人起訴你時,法院既然介入了就肯定是立案了,立案了就有卷宗。可以把當時的卷宗要來復印一份,里面肯定有判決書或是調解書,至少也有一份撤訴裁定。如果都沒有的話,即涉嫌瀆職。可以向法院的監察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檢察院反應。 2、到銀行去查找你當時匯款的匯款記錄,銀行的記錄都保存10年以上的。同樣你給法院的匯款,法院的賬目上都是有的,你只要提供帳號都能夠查清楚的。 3、如果這些都查找不到。大大方方的去開庭,向法庭說明,你已經向債權人支付過欠款,要求將債權人列為第三人,如果擔保人有多還的錢,債權人......
你好 1、債權人起訴你時,法院既然介入了就肯定是立案了,立案了就有卷宗。可以把當時的卷宗要來復印一份,里面肯定有判決書或是調解書,至少也有一份撤訴裁定。如果都沒有的話,即涉嫌瀆職。可以向法院的監察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檢察院反應。 2、到銀行去查找你當時匯款的匯款記錄,銀行的記錄都保存10年以上的。同樣你給法院的匯款,法院的賬目上都是有的,你只要提供帳號都能夠查清楚的。 3、如果這些都查找不到。大大方方的去開庭,向法庭說明,你已經向債權人支付過欠款,要求將債權人列為第三人,如果擔保人有多還的錢,債權人......
沒有效果。 你們既然上了法院,說明并沒有達成離婚協議,因為如果達成離婚協議,對子女財產無爭議的話,你們直接到民政局就可以辦理離婚了,既然你們到了法院,那說明你們在離與不離、如何離都有爭議,沒有達成一致協議,這時你在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雖然對方出示了當時的協議書,法院也不會采納,更何況那個協議書并不是你真實意思的表示呢。 在離婚案件中法官一般不會輕易判兩個人離婚,除非有重大的事件在兩個人之間發生,如一方毆打虐待對方,一方有婚外情等,否則得話第一次法官都不會叛離的。 你完全可以把自己的真實意愿告訴法......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除非法院規定不準你出境。 目前來說,民事糾紛一般不會被限制出入境,但如果有法院的通知,有可能限制出境,尤其是有法院的民事生效判決、被告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給付義務的,會被法院通知有關機關限制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
公開的網上查不到,除非該院把案件信息發到公開的網上。 如果是當事人,可以持本人證件,到法院查詢該案,得知具體辦案人員后,與其聯系。 案件號是司法審判機關即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為了更好的統計、查詢、責任到人及受理案件的數量和結案情況等而排列的編...
我國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現實中很多時候是這種情況,一方無法忍受婚姻,而另一方則不愿放手,這種情況下協議離婚肯定行不通,那么就只有訴訟離婚一條途徑了。那法院離婚能馬上離掉嗎?需要多少時間呢?在實踐中離婚所需時間的長短會因個...
帶上你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法院調解書以及當初法院出具的調解書生效證明(證明可以找當初的法院出具)即可,即使戶口本上顯示有配偶,也沒有任何影響你的登記
當事人可以憑生效的法院裁定書,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
1.沒有雙方簽字的調解書不生效 就是說她還沒有離婚 如果你現在辦理結婚的話 她就是重婚 2.如果雙方簽字了 調解書即時生效 可以攜帶 登記新的婚姻關系 3.未婚證明因各地民政部門規定不同而各不相同 具體看你要去的民政部門的具體規定...
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后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派出...
只有法院判決書可以遷戶口,但需要先拿著判決書去分戶,后再遷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
1.沒有雙方簽字的調解書不生效 就是說她還沒有離婚 如果你現在辦理結婚的話 她就是重婚 2.如果雙方簽字了 調解書即時生效 可以攜帶 登記新的婚姻關系 3.未婚證明因各地民政部門規定不同而各不相同 具體看你要去的民政部門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