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
交通事故認定書屬于鑒定結論,是證據的一種,不需要雙方在場的情況下領取。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通警察支隊申請復核,對復合不服的可以信訪,也可以在民事訴訟中向法院申請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警察出庭接受質詢,經過...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一、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給予了明確規定。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拒絕簽字,其實這并不能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即使當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也不...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證據,它并不是一個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它也不是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民事責任的法定依據,這樣,既然它不屬于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就排出了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提起行政訴訟的可能。 而且,現今的《道路交通安...
幾率較大,有讓行標志的,按讓行原則讓行,無讓行標志和信號燈控制的,按左讓右轉彎讓直行的原則讓行,無論哪一條,對方都應當負主要以上責任。復核注意在認定書下達3個工作日內要申請,否則會過期。 ...
你是不是想說受到事故認定書后超過15日,但是對事故認定結果不服? 這種情況可以去法院起訴,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在處理事故理賠的時候起訴對方當事人,在法庭上對事故認定書的認定結果提出異議,要求法院重新認定事故責任。 如果只是很長時間沒有出事故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