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問題涉及民法相關規定中地域管轄問題范疇
根據具體案件來判斷管轄法院,如果該法院對涉訴案件擁有管轄權,而對于當事人來說該法院又是異地,那么需要前往異地進行訴訟也就是異地打官司。
我國關于地域管轄的相關規定如下:
1、當事人的住所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民訴法解釋》的規定,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其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住所地為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能確定的,以其注冊地或登記地為住所地。
2、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轄
《民訴法》第21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規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3、原告住所地管轄的情形
《民訴法》第22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其中,有關身份關系的案件包括:(1)身份關系案件,以及(2)與身份關系緊密相關的財產案件,如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的案件。
同時,依據《民訴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原被告雙方均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不滿一年的,仍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被采取強制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此外,依據《民訴法解釋》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以下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僅是被告被注銷戶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不服指定監護或者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在國內結婚但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由一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7)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4、被告住所地、法律關系發生地管轄的情形
A.合同糾紛
《民訴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依據《民訴法解釋》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規則確定:
(1)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沒有約定履行地或約定不明確的,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標的物的,以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以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3)財產租賃或
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
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物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B.保險合同糾紛
《民訴法》第24條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依據《民訴法解釋》的規定,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按照如下規則確定:
(1)如果保險標的物的是運輸工具或運輸中的貨物,可以有運輸工具登記地、目的地或者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有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C.票據糾紛、公司訴訟、
運輸合同糾紛
第二十五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侵權之訴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九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其中,侵權行為地包括:(1)侵權行為實施地,以及(2)侵權結果發生地。
E.只以法律關系發生地管轄的情形
第三十一條 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二條 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專屬管轄
《民訴法》第33條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其中,依據《民訴法解釋》的規定,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同時,農村土地
承包經營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政策性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6、協議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的規定。
7、共同管轄
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1、可以委托律師全權代表起訴。
2、找正規的律所和真的律師。
3、可以在當地的律師協會網站查詢律所和律師身份,驗明真身。...
債務糾紛可以全權委托,你本人不用親自出面。別人欠我錢不還我可以起訴他嗎一般要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起訴。如果有居住證滿一年,可以在現在經常居住的地方起訴。我想去法院起訴,問除了律師以外,別人能代辦嗎?可以的。正如樓上所說的,但不完全,除了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對方還必須是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定委托書(不能傳真或復印,必須是原件)后,受委托人就可以代你辦理民事訴訟了。起起別人可以找朋友代理去法院起訴嗎新《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
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代書起訴狀,當事人簽字確認,并簽署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師代理立案、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簽收傳票、開庭,參與訴訟活動,離婚案件在開庭時當事人要到庭,其他糾紛案件當事人可以不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