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法院可以調取短信記錄嗎...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數字化支付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微信作為我國最流行的社交軟件之一,更是被廣泛應用于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因此,越來越多的夫妻選擇通過微信轉賬來進行資金往來。 然而,微信轉賬也帶來了一些糾紛。比如,在離婚訴訟中,一方當事人可能會主張對方轉移或轉移財產。那么,起訴離婚一方能否調取微信轉賬呢?下面我們來探討一下。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婚后財產和贈與。其中,婚后財產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
可以,還可以封你名下微信支付寶,以及證券賬戶等等...
可以啊,不論微信支付寶或者什么正規網絡支付,法院都有權利調查,且各公司都有義務執行法院的調查。
離婚訴訟是一般的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證據。警察是辦理刑事案件時才會主動調取證據,而離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請,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會去調取微信記錄的,況且法官根本沒這個調取被告人通訊記錄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