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想惡心第三者,那是可以刑事自訴方式以重婚罪名義來起訴你老公,同時,將第三者一并起訴。 當然,你這樣做之前,一定要請一個律師,最好是女律師,講明你的目的,讓她在合法合情的情況下,完成這次必輸的訴訟。 因為,重婚罪通常不會涉及到未婚之人,除非她是有夫之婦!! 起訴前,需要請民事調查公司調查到大致的證據,最好是你說的微信證據。你可以將老公的手機偷出來半天,等公證機關做好證據后,再還給他。 總之,一切聽律師的,才對自己有利。...
法院可以辦理許可并由公安部門在騰訊的協助下查詢,手續很麻煩。 除非是非常有必要,司法部門才會這些做。 法院和公安部門自然不可能為了屁大的事情去查這些東西,更不可能為了私人的事情去調查...
夫妻離婚一方起訴能調微信記錄嗎?近年來,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微信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而微信記錄作為電子證據,也越來越受到法院的重視。那么,夫妻離婚一方起訴能否調取微信記錄呢?本文將為您解答。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指其個人所有的財產,不包括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則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如果夫妻離婚,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中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明確規定,那么離婚一方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調取夫妻共同財產的。......

離婚訴訟是一般的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證據。警察是辦理刑事案件時才會主動調取證據,而離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請,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會去調取微信記錄的,況且法官根本沒這個調取被告人通訊記錄的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后是有效的。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
微信記錄能否作為呈堂證供取決于兩個前提 1: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法》明確了電子數據為法定的證據類型,同時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
法院是不負責給你提供證據支持的,建議你現在可以委托一名相關代理律師,來幫助你完成進一步相關證據采集工作
您好!法院起訴時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案由寫自然人借款糾紛或者民間借貸都可以。證據清單要列明證據的名稱及證據要證明案件相關的事實。如果被告是一個人,則要準備兩份證據材料,一份向法院提供,一份交由法院向被告提供。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屬于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