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離婚協議,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擴展資料 離婚協議注意事項: 協議離婚程序中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情形: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于無民......
離婚協議書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強烈的人身性,夫妻雙方在發生爭議后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可以成立的,但一份協議或者說一份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件事情,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協議都可以成立,但未必是合法有效的。首先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必須經過婚姻登記處登記后方可生效。如果雙方只是簽了協議,沒有離婚的,協議書成立但是不生效。其次離婚協議的內容要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處分別人的財產,如有的離婚協議約定了男方的父母的房產歸女方所有,顯然這樣的協議是無效的。有許多離婚當事人喜歡自已在網上下載模板,這樣風險是很大的,......
婚前協議書在離婚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合同法對合同無效情形進行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約定的時......
只要更改離婚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體現,沒有在脅迫和欺騙前提簽字,協議內容沒有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這樣的協議變更就是合法有效的,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法》規定: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 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當事......

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第十四條就是關于如何解決此類問題的。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通常是當事人平等協商的結果,因此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但其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先決條件,不能完全由當事人的合意來完成,還必須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因此,附...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有的,我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雙方是協議離婚,對子女問題的具體處理一般是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子...
由于您提供的情況過于簡單,律師無法做出全面確切的判斷! 謹簡單回答如下: 顧名思義,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均表示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只有在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后...
離婚協議是夫妻離婚時,對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問題,協商一致后形成的書面約定。離婚協議中需要寫明結婚登記日期、登記機關及離婚原因,并對自愿離婚、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問題約定清楚。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經登記機關備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