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家屬可以代理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關于被取保侯審的人犯在取保侯審期間能否結婚的問題,迄今尚無明文規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六一年九月一日在《關于保外就醫犯人能否結婚的復函》中提出:這種犯人只要是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條件的,也和一般公民一樣,是可以登記結婚的。既然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外就醫期間都可以結婚,那么尚未判刑的刑事犯罪人犯在取保侯審期間同樣應允許登記結婚。...
在法律理論上,檢察院批捕后仍然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只是獲得取保候審的幾率更低。從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來看,在法院判決最終生效之前都可以適用取保候審,其中就包括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后。法院判決生效后,判決將開始執行,根據判決結果的不同,被告人須要進監獄服刑或者被判緩刑后釋放回家,不存在取保候審之說。但是,上述情況主要停留在法律理論上,司法實踐中爭取取保候審的最佳階段在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前,也就是被拘留后的37天黃金救援期之內是爭取取保候審的最佳時期,因為檢察院批捕之后再釋放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法律條件更......

同一個案件可以2次辦理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
都逮捕了,在沒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逮捕決定的情況下不可能轉為治安處理,但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最好找檢察官想辦法辦成不起訴或找法官辦成緩刑。
因其在取保候審,只是在刑事法律上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不影響其合法的民事權利。他可以與其妻子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法律對取保候審離婚及財產分割無約束。
1. 我國現行法律沒有保釋制度,應當叫做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不意味著案件結束; 2. 取保候審屬于強度較低的刑事強制措施,都適用于危險性較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取保候審,是司法機關責令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擔保,保證其不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
1、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擔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因此,取保候審是在偵查或審判階段使用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判刑后不能使用。 2、按照《...
已經被法院判決的,一般就不可以取保候審了。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如果被羈押的被告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所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由法院決定予以取保候審。 但是,在法院判處刑罰后,除非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再...
車禍當事人至一人死亡,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1、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批準取保候審。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
案件偵察階段不能,只有偵察結束后審判前可以。退查就是讓公安機關重新偵察拿到足夠充分的證據在交給檢察院起訴。
當然不能,取保后審只有在偵察、檢察、審判判決前的階段才可以,如果是一審已經判實刑應該收監的,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上訴期上訴。如果判決已經生效。就只能執行了,不服可以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