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傷情鑒定 送達時 需要告知權利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鑒定意見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公安機關審查批準后,進行重新鑒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提出申請,經縣 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公告,申請傷情鑒定的時機為: 1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2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 3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相關知識:申請法......
傷情鑒定的主要依據就是病歷,但是診斷證明也可以代替。 傷情鑒定不一定需要病歷,有的醫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給病歷,做傷情鑒定時,如果有病歷當然可以做,如果沒有病歷,那只需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也可以。 做傷情鑒定,只要有診斷證明,任何時候都可以做。因為傷情鑒定不同于傷殘鑒定,傷殘鑒定一般要出院后在可以做。 擴展資料 傷殘鑒定的情形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六十八條?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傷情鑒定: (一)受傷程度較重,可能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傷......

一、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司法部門指派,也可以由律師事務所、當事人本人自行委托等。在委托之前,當事人一定要確認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無法得到法院的采納。一般情況下需攜帶本人身份信息、疾病診斷書、病歷等。1、鑒...
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要求進行傷情鑒定的,辦案機關機關應當及時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當事人憑辦案機關開具的傷情鑒定委托書到被委托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如果當事人認為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與對方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鑒定結果公平、公證的,且符合《刑...
據我所知,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委托書)或律師事務所委托書; 2、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
如果不做傷情鑒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是沒有證據證明傷情狀況,不能得到賠償或者追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是傷情鑒定的法律依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傷殘鑒定是在治療終結后進行,傷情鑒定可以從受傷之日起就可以鑒定。 兩者區別: 1、傷情鑒定專業術語稱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傷程度鑒定,具有包括確定損傷性質與程度、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評估損傷的預后及可能發生的后遺癥。其鑒定結果分為三個等級,...
診斷證明,只是病情狀況反應,若需打官司,還需到有資質醫院做傷情鑒定,出具傷害等級,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為官司證據,否則法庭不予官司立案。
如果不做傷情鑒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是沒有證據證明傷情狀況,不能得到賠償或者追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是傷情鑒定的法律依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評定時機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 在實際操作中,一般認為治療三個月后,可以進行鑒定。 不同的傷情,會有差異,建議去法院或鑒定機構提前咨詢
如果不做傷情鑒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是沒有證據證明傷情狀況,不能得到賠償或者追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是傷情鑒定的法律依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到醫院做的鑒定是醫學鑒定,鑒定結論是傷情的客觀情況,做醫學鑒定的醫院還得是省政府指定醫院。法醫學人體損傷鑒定是要到具有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部門做的,鑒定結論是受的傷根據我國相關標準,達到了哪種程度,是輕傷還是重傷。 如果有了省政府指定醫院的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