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明(男,化名)結婚后與他人共同投資設立某有限公司,楊明出資萬元,占60%股權。之后由于楊明夫妻關系不和,楊明提出離婚。雙方60萬元出資的分割問題上存在爭議。妻子李華(女,化名)要求分得萬元。楊明認為公司經營并不景氣,60萬元出資款已虧了不少,只同分30%的股權給李華。 【律師點評】 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民眾參與市場經營的門檻日益降低的同時,夫共同財產的經營方式日趨復雜化、多樣化,夫妻可以通過獨資企業、合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經營、增值夫妻共同財產,中最多的便是有限責任公司。然而......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來割。如果是個人獨資企業,均分原則處理。但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資合性的特點,股權不自僅具有財產性質,還具有身份性質,股權分割不僅要符合《婚姻法》的規定,還需要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2113買權。對于有限責任公司離婚股權分割可以有5261以下處理方式:一、約定股權仍然由其丈夫持有,協商好股權價格,南方對女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二、雙方就出資份額和價格協商......
現實困惑 劉某與白某在經歷了6年的婚姻生活后,最終決定離婚。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劉某與朋友合作,投資創辦了盛世啤酒有限責任公司,劉某成為該公司股東。公司自創辦以來,效益良好。劉某與妻子白某離婚后,將一部分出資額轉讓給白某。白某接受這筆出資后,是否就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了呢? 律師答疑 白某是否可以成為該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我國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要視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解決方式。公司股權的轉讓可以隨意進行,但股東身份不是隨便就可以取得的。由于涉及公司的利益,因此,股東的變化通常要經過原有股東們的同意......

現實困惑 劉某與白某在經歷了6年的婚姻生活后,最終決定離婚。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劉某與朋友合作,投資創辦了盛世啤酒有限責任公司,劉某成為該公司股東。公司自創辦以來,效益良好。劉某與妻子白某離婚后,將一部分出資額轉讓給白某。白某接受這筆出資后...
與分割其它財產相同,離婚時能夠分割的公司股權必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使用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取得的股權或依法繼承、受贈的股權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前財產或是屬于夫妻個人財產的公司股權則不能進行分割,屬于個人財產的公司股權主要包括...
結婚前,男方坐擁家族企業部分股權;結婚后,公司苦熬多年終于上市。那么離婚時,女方主張股權增值部分及分紅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能否獲得支持?針對這起個案,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予支持。后女方提起上訴,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審...
分割夫妻股權不僅要考慮相關的法律規定,更要考慮分割股權給公司營運帶來的各種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股權的分割依照以下原則處理: 1、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可以相互協商...
現在離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作為投資主體持有有限責任公司股份的情況越來越多。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理解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只是享有股東權利,從公司法角度來看公司資本屬于公司財產,公司股份的處置屬公司法調整范疇。在離婚案件中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應簡...
現在離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作為投資主體持有有限責任公司股份的情況越來越多。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理解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只是享有股東權利,從公司法角度來看公司資本屬于公司財產,公司股份的處置屬公司法調整范疇。在離婚案件中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應簡...
張三與李四本是一對夫妻,從大學相識相知,擁有共同的目標。二人從一窮二白到企業上市,一路共同見證企業的發展,然而,夫妻共患難最終卻沒能共富貴,二人30年的婚姻走向終結。 離婚時,夫妻雙方就公司的股權分割問題...
夫妻離婚時,協議分割分配公司股權,需要經過公司股東的同意。如果約定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
現在離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作為投資主體持有有限責任公司股份的情況越來越多。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理解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只是享有股東權利,從公司法角度來看公司資本屬于公司財產,公司股份的處置屬公司法調整范疇。在離婚案件中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應簡...
問:楊女士和張先生上世紀八十年代結婚,孩子已經長大成人。楊女士是一名老師,張先生自九十年代下海經商后,運氣一直不錯。目前他是兩家公司的控股股東,一家是商貿公司,另一家是實業公司。最近,張先生與他公司的一個女下屬搞得火熱,還當面提出與楊女士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