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法規定: 1、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2、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3、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
展開全部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被告方如有以上理由可以申請推遲開庭 但是是否批準看法官的...
離婚訴訟,如果立案后法院采取普通審理程序,會在立案后6個月以內審結。 如果采取簡易程序,是立案后3個月以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上訴的開庭時間應當在審限范圍三個月內,應視具體案情而定開庭時間。審判時間即審限。審限指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遵守的期限。在我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審、二審和再審的審理期限。根據我國...
根據《民事訴訟法》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民事訴訟中,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指能夠正確表達意志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和負有贍養、扶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
民事訴訟從立案到開庭需要的時間,具體多長時間不能確定,需要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法院案件的排庭情況等多方面綜合考慮。 從立案到開庭,中間一兩個月的時間是正常的,甚至更長都有可能,因為中間要經過立案、組成合議庭、發傳票、被告答辯和舉證等程序。 ...
整體訴訟期是六個月內,期間沒有法律規定時間。 快慢取決于訴訟的復雜性和法官的辦案效率。 一般情況下,五個月左右會下達判決書。 這只是訴訟期,是否能一次性判離還要看雙方爭議的問題多少,感情破裂的程度,需要開庭審理
官司的類別及案惰不同,時間也有不同。一般在3~6個月就會有結果。也有更一年以上的不等。
6至15個月。 1、司法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由法院主持,調解以當事人自愿為原則,是裁判離婚的必經程序,調解達成的協議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2、審理期限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
合同糾紛屬于民事糾紛的范疇,民事訴訟立案時間一般為七日內。因此合同糾紛立案時間為法院收到材料后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一、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起訴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做法,法院調解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步驟:(一)調解的開始它的開始包括兩種方式:一是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而開始;二是法院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主動依職權調解而開始。(二)調解的進行調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議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