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十天應到拘留到1月18號放人,具體的是18號上午還是下午由拘留的司法機關人員執行拘留的時間算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從中可以看出執行行政拘留的時間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一日。...
早上上班后開始辦理釋放手續,中午12點前肯定會釋放...
一般早上八點多到九點多放人。 凡是需要釋放的人,一般都是在早上八點多到九點多放人。 警察叔叔一上班就會優先辦理放人的事情。 因為警察非常理解被關押人急切想回家的心情。 放人,是警察叔叔最開心的事情之一。 ...
朋友被拘留五天,明天就被放出來了。 按照規定規定明天上午上班就可以辦手續出來,國家的規定都是一樣的,不可能各個地方不一樣。 否則就是違法。 《拘留所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 ...
拘留15天拘留所應當在拘留后的第十六天早晨放人。 《拘留所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
應該是中午活早上8點左右。 可以在監獄看守所的大門口接人,但是有些地方和地方的規矩不同,還是要視情況而定
拘留所按規定拘留期滿后,工作時間放人。 《看守所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
拘留期滿的當天解除拘留。 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拘留15日,從收拘當日到第16日期滿,即第16日的上午解除拘留。 《拘留所條例》 第三十二條 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